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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歡慶 80 周年,老照片徵集中

國家圖書館歡慶 80 周年,老照片徵集中

標題:

國家圖書館歡慶 80 周年,老照片徵集中

內容簡介:

明年就80歲的國家圖書館,要請各位國圖的好朋友分享國圖的老照片,您的拋磚引玉,將帶給國圖完成歷史拼圖更多的助力,也讓國圖的館史能完整典藏並繼續傳承。

國家圖書館,民國22年創設於南京,原名國立中央圖書館,開創伊始即迭遭顛沛流離,輾轉赴臺後於民國85年易名迄今,明年102年即將邁入80歲生日。為慶祝成立80周年,特以「飛躍80──傳承經典八十載,創新服務展未來」為系列活動主題,邀請國人共同分享國圖80歲生日的喜悅,尤其為了紀念過往歷史,特別藉此機會擴大徵集國圖的歷史老照片,希望各界共襄盛舉,踴躍提供您手邊有關國家圖書館的歷史圖像,讓本館得以完成館史拼圖,後人也可藉老照片講古論今。

多年來一直是大家好朋友的國圖,也隨著時代的前進,不斷調整服務內容,但服務的初心始終如一,在國圖成立80周年的前夕,若您有民國95年以前國家圖書館的歷史照片,諸如本館硬體設施、軟體服務、歷史沿革、重要事件及活動剪影等,未經合成後製不限尺寸的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圖檔,國圖期待您的踴躍捐贈,並授權本館使用,同時也請各界人士不吝給予寶貴建議,讓國圖老照片能有更好的呈現。

若您有國圖歷史照片或相關訊息,歡迎即日起與我們聯繫!敬請洽詢:國家圖書館藝術暨視聽資料中心(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56號)張瀚云編輯,電話:02-23612551分機117,E-mail: hychang@ncl.edu.tw

系統號:

O-000091

【徵才】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徵求專任教師

標題:

【徵才】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徵求專任教師

時間:

2013年1月2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聘用單位:文學院中國文學系

二、職稱:專任教師(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三、名額:2至3名

四、應徵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1月2日止

五、預定起聘時間:2013年8月1日起

六、資格:
(一)需具學歷:
1.博士學位(須取得正式博士學位證書)(國、內外中國文學或相關系所畢業)
2.曾任專任教授(或研究員)三年以上,始得申請教授。曾任專任副教授(或副研究員)二年以上,始得申請副教授。博士畢業後須從事與教學、研究相關之工作二年以上(本校畢業者須在其他單位),始得申請助理教授。

(二)專長領域:研究專業領域屬下列其中一項者:
語言學與傳統小學(語言學、聲韻學、訓詁學優先)

古典文學(戲曲優先)

現代文學

七、工作項目:教學、研究
教授科目:
1.國文課程
2.國際學生學士班課程
3.專業課程
4.其他本系需開設之課程。
以上由本系課程委員會排定

八、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

九、應檢具資料:(各項資料請分別檢附,切勿裝訂成冊,若未依規定檢附者,恕不受理。如需退件,請於接獲通知後十日內至系取回)
(一)個人學經歷表2份(須填電話號碼及E-mail)。
(二)送審著作目錄2份(一、二項表格請由本系網頁http://www.cl.ntu.edu.tw/下載)。
(三)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各2份。
(四)曾任職於大專院校或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及歷年聘書影本。
(五)5年內代表著作一式5份
1.須是2009年8月(含)以後已出版者。

2.中文著作,請附500字以內提要;外文著作,請附5,000字左右之中文概述及500字以內之中文提要。)

(六)7年內參考著作一式5份(須是2006年8月(含)以後已出版者)。

(七)研究計畫及教學規畫(含大一國文及專業課程),均以不超過2張A4為限。(研究計畫格式不限;教學規畫表請由本系網頁http://www.cl.ntu.edu.tw/下載)

十、郵寄地點收件人:2013年1月2日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大中文系主任辦公室(封面務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中文系專任教師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者如曾以相同論文申請本系教職,其代表作必須修改並附修改對照表,但最多以一次為限。

2.申請人之資格,由本系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認定;申請人之專業領域屬本系急需者優先考慮。

3.初審通過者,本系將另行通知來系訪談(旅費自理),若未克參加,視同放棄應徵。

十二、聯絡人:唐凰禎助教
電話:(02)33664001
傳真:(02)23635647
Email:chinlit@ntu.edu.tw

※應徵本職缺所需填寫之表格請至相關網址下載。

系統號:

O-000134

【徵才】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徵聘102學年度教師

標題:

【徵才】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徵聘102學年度教師

時間:

2012年12月20日截止

內容簡介:

本系擬於102學年度徵聘專任教師乙名,辦法如下:

一、資格:具博士學位,或曾任助理教授及同職等以上之職位者。

二、學術專長:以中國古典文學、近現代文學專長為主。

三、起聘日期:2013年8月1日

四、應徵資料
1.應徵申請表一式三份(請上本系網頁公告欄下載表格填寫)。
2.教師證書及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各三份。
3.碩、博士學位論文及近五年學術著作等各三份。
4.曾(可)開授課程(5門以內)授課大綱或說明各三份。
5.以上資料請彙整成3份,以掛號郵寄「東海大學人事室」收,並於信封加註「應徵中國文學系專任教職」。

五、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止(郵戳為憑)。(如須退件,請註明並附回郵。)

六、聯絡地址
40704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3段181號
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

電話:(04)2359-1574
Fax:(04)2350-1249
電子信箱:chinese@thu.edu.tw

七、初審通過者,另行通知來系演講。

※有意應徵者請逕至相關網址下載申請表。

系統號:

O-000092

【徵才】世新大學中國文學系誠徵101學年度專任教師

標題:

【徵才】世新大學中國文學系誠徵101學年度專任教師

時間:

2012年12月2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名額:一名

三、聘期:2013年2月1日起聘,職級依學校規定聘任

四、資格:具國內外相關科系之博士學位

五、專長:小學、經學

六、意者請備:
1.履歷表
2.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學位論文口試通過證明)
※持國外學位者,最高學歷證件及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至「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辦理入出境紀錄。
3. 博士學位歷年成績單
4. 博士論文與最近三年內具代表性之學術著作
5. 研究領域與未來研究計畫
6. 可教授課程之教學計畫(及教學評鑑)

七、截止日期: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八、應徵方式:(請隨函附上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
1.郵寄: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十七巷一號
世新大學中國文學系 蔡芳定主任收
2.E-mail:gimmy@cc.shu.edu.tw(請另寄紙本資料)

九、備註:
1.如有任何指教請洽 徐郁婷秘書
電話:(02)2236-8225#3592
傳真:(02)2236-0749
E-mail: chinese@cc.shu.edu.tw
2.本系網站http://cc.shu.edu.tw/~chinese/

系統號:

O-000099

【徵才】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甄選專任教師

標題:

【徵才】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甄選專任教師

時間:

2012年12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名額:1名

二、專長領域:中國近現代史、臺灣史

三、資格:具歷史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者

四、申請文件:
1.博士學位證(明)書及學經歷證明書
2.博、碩士論文及相關著作一式二份
3.博、碩士班成績單(已有教師證書者得免附)
4.教師證書(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5.簡歷
6.著作目錄
7.研究計畫
8.擬開設課程及綱要
9.代表作之中文摘要
10.不具博士學位但已獲教授資格者應另附相關學術論文、教授證書影本及相關著作

五、聯絡地址:
116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政治大學歷史學系
電話:02-29393091轉62351張助教
電郵:history@nccu.edu.tw

六、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前,郵戳為憑

※進入第二階段甄選者,參加面試、演講之旅費請自理。

系統號:

O-000100

【徵才】中正大學歷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

標題:

【徵才】中正大學歷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

時間:

2012年12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本系擬於102學年度徵聘教師1位,應聘人必須:
1、資格:已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博士學位。
2、專長:世界史或明清史
任用資格視應聘人資歷及著作,得為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

二、申請文件:
1、應徵教師履歷資料表,如網址;如另有詳細之履歷亦可一併附上。
2、著作目錄。
3、已授課程名稱及擬開課程綱要。
4、五年內之代表著作(請加標示)及其他著作、博士論文(英文論著請附中文摘要)各乙份。
5、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國外證書請附駐外單位驗證)及經歷證明書影本。
以上1、2、3項請附中文。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截止(寄達)。

四、寄件地址:621嘉義縣民雄鄉國立中正大學歷史系系主任收(請註明應徵資料)。
網址:http://depthis.ccu.edu.tw/main.htm (應徵教師履歷資料表可供下載)
電話:05-2720411轉21302 江先生

五、如有必要將邀請應聘者到本系面談或演講(旅費請自理)。

六、申請文件恕不送還,若需寄還請附上回郵。

系統號:

O-000181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誠徵研究人員

標題: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誠徵研究人員

時間:

2013年3月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職位:助研究員、副研究員或研究員

二、資格:
1. 具有博士學位者(尚未取得證書者,必須提供通過口試或審查之證明文件。)
2. 申請「副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私立大學擔任副教授至少三年。
3. 申請「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私立大學擔任教授至少三年。

三、專業範圍:中國歷史、考古學、人類學、古文字學、世界史

四、應備資料:
1. 履歷表(請逕至相關網址下載)
2. 學術著作目錄
3.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通過口試/審查之證明文件)
4. 未來研究構想(2-3頁)
5. 推薦信二封(由推薦人直接寄至本所)
6. 近五年之重要代表著作(申請助研究員職級至多3件;副研究員以上職級至多6件),各1份〔若有博士論文,請提供完整論文〕

申請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2013年3月1日前(本國郵戳為憑),寄至臺北市南港區 (11529) 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秘書室收。
相關資訊請洽詢陳小姐:886-2-2782- 9555#240;e-mail: bihp2@asihp.net。

系統號:

O-000228

【徵才】臺灣大學哲學系徵求專任教師

標題:

【徵才】臺灣大學哲學系徵求專任教師

時間:

2012年12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資格:具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華語教學能力。

職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專長:應徵者以具有以下領域中之一種專長為優先:
東方哲學:儒家與宋明理學、近現代中國哲學。
西方哲學:邏輯、倫理學、形上學。

除領域專長外,必須能擔任本系必修課程之教學。

申請資料:
一、學位證書影本
二、履歷自傳
三、著作目錄
四、經歷證件影本(助理教授須附博士成績證明)。
五、專長與研究方向
六、曾授課程大綱(無教學經歷者免)、可開授課程大綱(包括本系必修科目)
七、著作一式四份(代表作以3種為限,須為起聘日前5年內,亦即2008年8月以後發表之著作,參考著作則須為起聘日前7年內,亦即2006年8月以後發表之著作)
八、推薦書二封
申請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以本系收件為準)
預定起聘日期:2013年8月1日。
郵寄收件地址:106臺灣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辦公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哲學系教職」)

連絡電話:886-2-33663396
傳真:886-2-23636269

系統號:

O-000101

【徵才】中正大學哲學系甄選助理教授(含)以上1-2名

標題:

【徵才】中正大學哲學系甄選助理教授(含)以上1-2名

時間:

2013年1月10日截止

內容簡介:

應徵資格:具國內外大學哲學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及華語教學能力者。

專長領域:科學哲學、語言哲學、心靈哲學、形上學、知識論、邏輯

應徵者請提供下列資料:
學歷證件影印本。
研究所成績單。
推薦函三封。
五年內學術著作。
博士論文。
含著作目錄之學經歷表(需將學術論文與會議論文分列)。
研究及教學計畫書(介紹未來可能進行之研究,能擔任課程之名稱)。
應徵副教授以上者無需提供研究所成績單及博士論文。

應徵者請檢附相關資料隨應徵函:
2013年8月1日起聘者,請於2013年1月10日前寄達

地址:『嘉義縣民雄鄉三興村大學路1段168號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系主任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 。未經錄取者若需還件,請於收到通知後附回郵信封註明還件,以利郵寄。)

聯絡人:陳小姐
Tel: 05-2720411#21401
Fax: 05-2721203

系統號:

O-000102

【徵才】輔仁大學哲學系徵求專任教師3名

標題:

【徵才】輔仁大學哲學系徵求專任教師3名

時間:

2013年2月20日截止

內容簡介:

職稱:專任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3名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哲學博士學位

收件截止日:2013年02月20日截止

起聘年度:102學年第1學期

任教科目:中國哲學(專家、專題);形上學、理則學、倫理學、宗教哲學、哲學人學、中世紀哲學、西洋哲學史;西洋古典學(Classics)等

應具備要件:
一、應聘者應認同且配合天主教大學辦學精神,以及遵行天主教大學所規範之倫理原則。並應參與校方所提供身心靈的教育成長活動,積極融入有所體認與感動且傳遞此價值給學生,共同營造天主教大學的校園文化與精神。
二、學術研究領域在西洋哲學者,以中世紀哲學為專業者優先考量;外語能力佳,具兩種(或以上)外國語言能力者優先考量。
三、外籍教師須具備華語文教學能力。

應繳交資料:(以下資料一式五份)
一、專任教職員履歷表。
二、自傳(含完整學經歷、語言能力證明)。
三、學經歷證明影本(須提交正式學位證書影本或於起聘日前提交正式學位證書,持外國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
四、推薦信一份(無須一式五份)。
五、著作目錄 。
六、博士論文及近七年內論文著作。
七、預計開設課程之課程大綱(以兩門課程之設計為原則;表格下載)。
八、如有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證書請一併附上影本。

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徵資料封袋(或紙箱)上請黏貼本校專用封面格式。
二、合格者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應徵資料恕不退件,由本校徵才單位逕行銷毀。
郵寄地址:「24205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輔仁大學人事室收」
聯絡人:李惠美;電話:(02) 2905-2309。

※欲應徵此職缺者,可至相關網址下載所需表格。

系統號:

O-000202

【獎助】外交部「臺灣獎助金」作業要點

標題:

【獎助】外交部「臺灣獎助金」作業要點

內容簡介:

一、外交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臺灣獎助金(以下簡稱本獎助金)計畫,以鼓勵全球對臺灣、兩岸關係、中國大陸、亞太區域及漢學研究有興趣之專家學者來我國各大學校院或學術機構進行高級研究(advanced studies),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獎助金獎助之研究主題以臺灣、兩岸關係、中國大陸、亞太區域、漢學研究等社會科學及人文領域為主。

三、本獎助金獎助之對象(以下簡稱受獎學人)如下:
(一)國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外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博士後研究、博士候選人、博士生或學術機構同等級別之研究人員。
(二)前款以外之人士,經駐外館處推薦。但研究主題以與我國有關之外交或兩岸關係為限。
目前已在臺從事研究、教學及就讀者,不得提出申請。

四、本獎助金內容如下:
(一)機票補助:
1.提供受獎學人來臺最直接航程經濟艙來回機票乙張之機票款補助。
2.機票款依實際購買價格核給補助,但各洲(地區)機票款補助之最高額度如下:
(1)東北及東南亞地區: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2)歐洲及亞西地區:新臺幣六萬元。
(3)北美地區:新臺幣四萬五千元。
(4)中南美洲:新臺幣七萬五千元。
(5)非洲:新臺幣九萬元。
(6)大洋洲:新臺幣六萬五千元。
3.受獎學人抵臺後須繳交下列文件並簽收領據,以請領補助款:
(1)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2)購票收據或購票證明文件。
(二)每月研究補助費:
1.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及副研究員每月補助新臺幣六萬元。
2.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博士後研究、博士候選人、博士生及其他經駐外館處推薦之人士每月補助新臺幣五萬元。
3.受補助期限最短三個月,最長一年。
(三)本部提供受獎學人在臺研究期間意外傷害保險新臺幣一百萬元(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五、本獎助金名額由本部視每年經費額度訂定。

六、申請人應先進行線上申請,並將下列紙本文件送達駐外館處,以供初審:
(一)申請表。
(二)簡歷表(含著作目錄)。
(三)研究計畫(以三頁英文為原則,依學術研究體例撰寫)。
(四)推薦信兩份或推薦信乙份及任職單位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乙份。

七、遴選作業程序如下:
(一)駐外館處接受申請,查核申請人所提資料後,評估其學術影響力或潛力。
(二)駐外館處推薦人選時須敍明理由,以作為遴選之參考。
(三)本部聘請學者專家及各地域司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遴選本獎助金之候選人。
(四)本部接獲候選人自行洽取之我國大學校院或學術機構「駐點研究同意函」後,候選人正式成為本獎助金受獎學人。

八、受獎學人應遵守之規定如下:
(一)受獎學人甄選時所提之研究計畫及研究主題原則上不得變更。未經本部同意任意變更者,本部得停止發給本獎助金。
(二)受獎學人應於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送交研究成果(二十頁以上)。在臺期間得出席本部就其研究主題所舉辦之演講會或座談會擔任發表人或與談人。
(三)受獎學人受獎助期間不得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其他學術機構所設置之獎助學金。
(四)受獎學人於中華民國停留期間,須遵守中華民國之法律。如有觸犯刑事法律並經起訴或行為嚴重失當者,受獎資格將被註銷。
(五)所有超出獎助金額度之費用,應由受獎學人自行負擔。
(六)受獎學人以口述或書面發表研究成果,應提及或載明「臺灣獎助金」對受獎學人之贊助與支持。
(七)受獎學人應自行規劃安排來臺研究各項相關事宜。
(八)受獎學人應於出發前將其抵、離臺程期及駐點研究單位資料送駐外館處備查。

九、受獎期限六個月以下者,駐外館處核發停留簽證;受獎期限六個月以上者,駐外館處核發居留簽證。受獎學人於前項情形免收簽證費。簽證上應註明「FR-臺灣獎助金學人」。

Guidelines to the Taiwan Fellowship
I.To encourage the experts and scholars worldwide who are interested in Taiwan, cross-strait relations, mainland China, the Asia Pacific and other facets of Sinology to conduct advanced studies at Taiwan’s universities or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promote academic exchanges,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OFA) of Republic of China (ROC) has regulated the following guidelines.

II.The Fellowship recipients should be foreign professors, associate professors, assistant professors, and doctoral candidates of related departments of overseas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fellows of the same level in academic institutions abroad.

III.The fields of study should be in the social sciences and concern topics on Taiwan, cross-strait relations, mainland China, and the Asia Pacific or other aspects of Sinology.

IV.The granting and duration of the Fellowship:
1.The recipients can have one direct roundtrip economy class ticket partially or fully subsidized between their place of residence and Taiwan. After the recipients arrive in Taiwan, they must submit the stub of and receipt for their tickets as well as used boarding pass(es). Please note that there is a maximum subsidy for flights from each area. Should the cost of the ticket exceed the subsidy allowed, the difference must be covered by the recipient. Tickets are not provided to recipients who are already in Taiwan.
2.The monthly stipends, which are granted at the beginning of each month, are as follows:
(1)Professors, associate professors, research fellows, and associate research fellows: NT$60,000 (approx. USD$2,065); and
(2)Assistant professors, assistant research fellows, and doctoral candidates: NT$50,000 (approx. USD$1,725).
3.The minimum duration of a scholarship is 3 months, and the maximum is 1 year.
4.Accident insurance of NT$1 million is provided during the term of research in Taiwan. (This sum is also to cover any expenses incurred from the treatment of injuries.)

V.Applicants should submit the prepared English or Chinese documents to the ROC Embassy or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ir home country or where their research or study is based. The documents include:
1.Application form;
2.Resume (including a publication list);
3.Research proposal (Three pages in general. The proposal should be well-organized, as it will serve as a reference for the committee to evaluate the granting and duration of the scholarship);
4.Documents from an ROC university or research institution granting permission for the recipient to do research in Taiwan; and
5.Two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original).
Those who are currently doing research in Taiwan can submit the application to MOFA directly.

VI.Recipients of the Fellowship should observe the following regulations:
1.The research proposal and research area provided in the application should not be changed unless approved by MOFA. Otherwise MOFA may terminate the Fellowship.
2.The recipients should submit a solid and concise article or monograph to MOFA within three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project. During their stay in Taiwan, the recipients should participate in lectures or seminars related to their research topics and hosted by MOFA as speakers or discussants.
3.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Fellowship, the recipients are not allowed to receive any scholarships granted by governmental agencies, public or private education institutions, and other academic organization in Taiwan.

VII.The execution plan is as follows:
1.After the result of the selection process is approved, 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s abroad will notify the recipients, who will have to sign the terms of agreement.
2.The recipients have to apply for a visa to enter Taiwan.
3.The recipients should arrange their research and visits in Taiwan by themselves.
4.Before departure, the recipients should submit the information about their itinerary (dates of arrival at and departure from Taiwan) and affiliate research institutions to their respective 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s abroad for reference.

VIII.MOFA shall set other regulations for matters not covered under these guidelines, as needed.

系統號:

O-000103

【獎助】族群和諧基金2012臺灣族群關係研究論文獎助

標題:

【獎助】族群和諧基金2012臺灣族群關係研究論文獎助

時間:

2012年12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宗旨
為促進族群相關議題研究,記錄並分析臺灣族群關係演變與行動史料,特設立此獎助計畫,鼓勵年輕世代,關注並發展族群平等、人權保障與多元文化公民論述。

※本年度(2012年)計畫優先獎助與下列研究有關之論文:針對「族群正義、多元文化」為研究主軸之各社會學科,如:法律學、政治學、社會學、人類學、歷史學、文化研究等相關研究。特別歡迎涉及階級、性別、災難、人權、法律、選舉、語言、飲食消費、跨國移動、科技、醫療、運動等與族群等跨議題之「廣義」族群關係研究。

二、獎助對象
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所提出的碩、博士學位論文

三、獎助金額
(1)博士學位論文新臺幣五萬元至八萬元整。
(2)碩士學位論文新臺幣三萬元至五萬元整。
※ 預計頒發碩、博士論文獎助共十名。

四、申請方式
(1)請備妥「報名表」、「研究論文」及「推薦信函」一式三份,郵寄至臺北郵局 46-561 號信箱,並註明:「申請 2012 年臺灣族群關係研究論文獎助金」。
(2)申請碩士論文獎助,須同時檢附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其他推薦信兩封;申請博士論文獎助,須檢附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推薦信各一封,其他推薦信一封。
(3)請申請者於寄出紙本文件後,務必將「報名表」、「研究論文」及「推薦信函」之電子檔,Email 至 jrf.trust@gmail.com 信箱。

五、截止日期
2012年12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六、相關權利義務
(1)博、碩士論文限申請一次。
(2)獲獎論文於下一次發表或出版時,須註明獲頒本基金獎項。
(3)受獎者須出席論文獎之頒獎典禮,並於典禮上發表得獎感言。
(4)本會對於得獎論文,可摘要其內容於專屬網站上公開發表。
(5)本會如有相關出版計畫邀請受獎人參與時,受獎人應優先配合。
(6)本會如舉辦論文發表會或其他適當之研討會邀請受獎人參與時,受獎人應優先配合。

七、獎金核發方式
獎金核發將於頒獎典禮後,以轉帳匯款之方式匯入受獎者帳戶;但經通知參與頒獎典禮未能到來且無適當之理由者,則視為放棄全額之獎助獎金。

八、注意事項
(1)投稿本獎助計畫之論文,除了預先附有足額之回郵信封外(請註明收信人及地址),恕不退回。
(2)得獎作品,獲獎人應同意授權。本基金得摘要公開發表,或以非營利之目的正式出版。

主辦:公益信託族群和諧基金
電話:02-2523-6255
傳真:02-2531-9373
地址:104臺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
聯絡人:丁執行秘書

※欲申請此獎助金者,請逕至相關網址下載報名表。

系統號:

O-000204

【徵稿】正覺教育基金會2012年「認識藏傳佛教」論文徵文

標題:

【徵稿】正覺教育基金會2012年「認識藏傳佛教」論文徵文

時間:

2013年1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宗旨:正覺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喚起學術界對「藏傳佛教」本質的認識,期能透過對「藏傳佛教」真相的學術研究及探討,為「藏傳佛教」在宗教界的定位中獲得正確的認識,特訂定「認識藏傳佛教」論文徵文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徵文對象:不限國籍,分為教師、社會、學生、宗教四組。

三、論文主題:
藏傳佛教與佛教的根本差異:從藏傳佛教的種種行門、教理與佛教三乘菩提內涵比對而作辨證。《菩提道次第廣論》與佛教三乘菩提的異同:從《廣論》的種種行門、教理與佛教三乘菩提內涵比對而作辨證。《狂密與真密》著作所彰顯的真諦:以此四鉅冊的正理來探討藏傳密教與真正佛教之差異。上述參考素材可於正覺教育基金會(http://foundation.enlighten.org.tw/)或正智書香園地(http://books.enlighten.org.tw/index.aspx)等網站下載;或至各地正覺教育基金會索取。

四、獎項︰
1.若特優獎連續三年都是同一人,則頒給「頂級特優獎」,獎金等同特優獎。
2.學生組得於論文提要提交時,根據事實而加註指導教授並由該指導教授親筆簽名認可。(指導教授只要於臺灣地區任職(含兼任)即可,若已退休者,則須經本會審核確定。)若該生獲得特優獎、優等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獎頒獎之同時,本會則額外頒發「指導獎金」給得獎人之指導教授,惟須當日出席親自領取。若無指導教授者,則無此獎金之頒贈。
3.為鼓勵論文寫作、學術研討之風氣,另設「入圍獎」:凡是通過該次「論文摘要」之審核,並如期完成論文參賽者,得於當日出席論文發表會,會後頒與入圍獎。

五、實施時間:
2013年1月31日前,請以網路提交「論文綱要」,本會將於2月底公布審核通過名單,通過者請於2013年6月30日提交論文;以郵戳為憑。預定於8月第三週的週日(2013年8月18日)進行頒獎;地點為正覺教育基金會會址︰臺北市承德路三段267號十樓。

六、注意事項:
接受本會之論文獎助金計畫以及研究計畫之成果之全部或其部分,不得再行轉投此徵文。入選之論文將彙編成專輯,論文之出版權歸本會所有,不另付稿酬,寫作者不得有異議。(參見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凡有抄襲等情事者,除取消獎項,追回所頒予的獎金,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本徵稿活動論文格式、需填表單及獎助金額等資訊,請參見官網。

系統號:

O-000104

史丹福大學「北美中國鐵路工人研究項目」徵求合作對象

史丹福大學「北美中國鐵路工人研究項目」徵求合作對象

標題:

史丹福大學「北美中國鐵路工人研究項目」徵求合作對象

內容簡介:

2015年,將是北美首條跨州鐵路引進華人勞工修築的第一百五十個年頭,此條鐵路在利蘭.史丹福敲下黃金道釘的第一錘後,東西鐵路合軌便正式完成。對史丹福而言,華工(當時人數約有一萬至一萬五千人)的辛勤勞動為他積累、創造了大筆財富,以建立史丹福大學。然而,華工從未受到應有的重視,他們的生活、離鄉背井的原因、在工作場合受到的待遇、鐵路修築完成後他們的去向與歸宿……等,都鮮為人知。

即將到來的一百五十週年,無疑是我們展開對華工日常生活調查研究,以瞭解他們對美國西部的地理景觀和人文社會做出的貢獻的一個契機。此研究項目組將設立於史丹福大學東亞圖書館,研究過程所涉材料也將存於此館。史丹福大學現任校長已對此項目給予大力支持。

本研究項目將包括(1)製作上網可查、多語言、數字化的檔案材料,以反映史料、圖片、物品,以及藝術品等各方面訊息;(2)2015年在中國和美國史丹福大學召開會議;(3)出版相關學術著作。

項目組織者包括:史丹福大學歷史系教授兼東亞研究中心主任Gordon H. Chang(張少書)、人文中心及英文系教授兼北美研究史丹福項目主任Shelley Fisher Sishkin。兩人目前正與布朗大學教授,也是史丹福大學校友的Evelyn Hu-Dehart教授,以及前史丹福大學東亞圖書館館長,現任美國國會圖書館亞洲部邵東方主任合作。另外,多名美國及亞洲著名學者亦參與其中。

誠徵有興趣的學者、機構參與本研究項目,幫助完成在中國當地檔案館、博物館的相關資料蒐集工作,以及聯絡祖輩曾為參與修築鐵路華工的當地家庭,這些家庭可能仍保有祖輩們的書信和其他相關文件。同時亦尋求中國及其他各國檔案館、博物館合作使用電子技術,以保存這批無價之寶。

有意合作者請與本項目聯絡人Hilton Obenzinger(E-mail: Obenzinger@stanford.edu)聯繫。

系統號:

O-0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