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務

國家圖書館80周年館慶系列活動

國家圖書館80周年館慶系列活動

標題:

國家圖書館80周年館慶系列活動

內容簡介:

【國際研討會】
國家圖書館,民國22年創設於南京,原名國立中央圖書館,開創伊始即迭遭顛沛流離,輾轉赴臺後於民國85年易名迄今,民國102年即將邁入80歲生日。為慶祝成立80周年,特以「飛躍80──傳承經典八十載 創新服務展未來」為系列活動主題,並於4月18日至19日舉辦「知識全球化與圖書館發展新典範國際研討會」(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 New Paradigm for Globalized Knowledge and Library Development”)。在數位資源服務及傳遞無遠弗屆的今天,各國國家圖書館如何扮演知識全球化的推手和建立新的典範,是值得關注和探討的議題。本次邀請各國國家圖書館館長與國內學者專家與會並擔任講座,藉此機會瞭解各國最新圖書資訊相關趨勢,同時分享國內發展現況,以及本館虛實服務與典籍收藏運用之創新經驗,以深化學術與實務交流。

相關訊息將陸續更新於:http://80th.ncl.edu.tw/


【慶祝建館八十周年系列特展】
為慶祝本館建館八十周年,使社會各界了解本館在大時代歷史下對保存中華文化知識的貢獻、國際圖書館界的文創交流,以及二千年來承載人類知識的主要媒介-書的創造與變遷,藉以推廣知識服務,讓國內外熱愛知識的同道與知交,認識圖書館之美,愛上閱讀,支持本館在臺灣知識教育、文化傳播樞紐中扮演的角色,本館特規劃「慶祝建館八十周年系列特展」,於本館同時舉辦「淬鍊–國家圖書館建館八十週年館史展覽」、「世界國家圖書館巡禮」、「演化–書的歷史」等三項主題展覽。其中館史展將呈現國圖自1933年籌備成立迄今重要館史事件,陳列早期圖書館文物,如舊館舍專室原懸掛匾額、鉛字排版打字機等,此外也將展出與館史相關之新聞影音資料。「世界國家圖書館巡禮」展覽則著重於介紹各國重要圖書館,呈現國圖對外之交流,以及各館推動閱讀之概況。書的歷史展除了介紹書的演變,同時呈現東西方印刷術的演進,並介紹在書的歷史中具有代表性的館藏珍品,以趣味方式介紹大眾認識古籍。三大主軸的系列展覽,內容涵蓋中外古今,包羅萬象。展期自2013年4月18日至6月16日,地點為國家圖書館(10001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文教區一樓118展覽廳、118展覽廳前川堂、一樓簡報室前。


【有獎票選活動】
一、本次80周年館慶推出網路票選活動,票選內容計有四項:
(一)票選您最常使用的國圖系統網站:從本館53個系統網站中,館員選出12 個作為票選標的,票選出最常使用的系統網站。
(二)票選您最欣賞的國圖古籍特藏:由本館12件國寶,票選最欣賞的古籍特藏。
(三)票選101年度最喜歡的好書:101年度金鼎獎好書其中12本圖書,票選最喜歡的好書。
(四)票選最有創意閱讀海報:由本館辦理的閱讀活動及推廣閱讀的海報等8張,選出最有創意閱讀海報。

二、參加對象:凡註冊為本館iNCL會員。

三、票選活動時間:2013年3月8日(週五)早上10:00起開放票選,至4月20日(週六)24:00止。

四、票選方式:參與投票時,每人每項限投1票,需四項皆完成投票。

五、票選獎勵
(一)票選決選獎:由票選結果第一名每項抽出1名,計4名,候補每項4名,可獲得本館文創商品大馬克杯1個,同一人限獲贈一份,餘由候補者遞補。
(二)投票獎勵獎:全部參加者抽出40名,候補10名,可獲得本館文創商品花鳥杯 1個,已獲贈票選決選獎者,不再參加本獎項抽獎。

六、注意事項說明
(一)投票獎勵將於活動結束後公開方式抽出,並以iNCL註冊之e-mail通知得獎訊息。
(二)得獎者應於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逾期視為棄權,將以候補名單遞補得獎資格。
(三)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為最後依據。

有獎票選活動可參考:http://www.wretch.cc/blog/nclrd80/7182043

系統號:

O-000824

【徵才】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誠徵兼任教師

標題:

【徵才】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誠徵兼任教師

時間:

2013年4月10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 職級名額:兼任助理教授1名。

二、 任教科目:國文。

三、 學術專長:中文系相關領域。

四、 聘任日期:完成本校相關聘任程序後,依會議決議聘任日起聘。

五、 應徵資格: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博士學位及助理教授證書者。
(二)符合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資格審查要點之規定。

六、 檢附資料:

(一)完整個人資料表(如附加檔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國立中山大學擬聘教師資料表」填寫)及著作目錄表。
(二)學經歷(博士學位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聘書影本)及榮譽證明(國科會獲獎證明影本等)。
(三)助理教授證書影本。

七、本次甄選依據本校兼任教師聘任相關規定辦理。

附註:應徵者請備妥前述資料於2013年4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 劉昭明主任收」信封註明:「應徵國文科兼任教師」

洽詢電話:07-5252000轉3053
聯絡人:李素琪助教
傳真:07-5253069
E-mail: suchi@mail.nsysu.edu.tw

有意應徵此職缺者,請至相關網址下載資料表填寫。

系統號:

O-000857

【徵才】中研院人社中心亞太區域研究專題中心徵聘專任研究人員

標題:

【徵才】中研院人社中心亞太區域研究專題中心徵聘專任研究人員

時間:

2013年5月31日

內容簡介:

壹、徵專任研究員、助研究員各1名
一、研究員
1.研究領域為亞太區域之本土歷史、政治、社會、宗教、華人與當地各族群及社會的互動關係。
2.資格為國內外各大學或研究機構之專職教授或研究員。

二、助研究員
1.研究領域為亞太區域之研究。
2.資格為具有歷史學國內或國外博士學位,或為國內外各大學之專職助理教授、研究機構之助研究員,或將於2013年9月15日前通過博士論文口試者。
◎以上申請資格及應徵之職級和所需經歷條件,請查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第七條至第九條條文。(http://www.sinica.edu.tw/as/law/personnel/1-2.pdf

貳、所需資料
1.詳細履歷表及全部著作目錄(參考http://hro.sinica.edu.tw/govdoc/person_18.dot),並註明欲申請之職位。
2.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2013年9月15日前可通過博士論文口試者之證明文件。
3.研究旨趣及未來研究計畫(約2~3千字)。
4.最近五年內獲得博士學位者,附博士學位論文(或論文全文初稿),及研究所成績單,若學校無法提供成績單者,可附修課證明。
5.重要學術著作至多5件。(以上論文及著作非以中文或英文撰寫者,請附相當份量的中(英)文譯本或摘要,字數必須在三千字以上,或原文長度五分之一以上)【以上1至5款資料各一式六份】
6.推薦信三封(請由推薦人直接郵寄)。

參、截止日期:助研究員2013年3月10日、研究員2013年5月31日,以郵戳為憑。

肆、應徵者請檢具上述證件資料,寄送至臺北市南港區115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亞太區域研究專題中心」執行長朱德蘭教授收。若需詢問相關資訊可電洽(02)2782-2191林淑慧小姐;email:capas@gate.sinica.edu.tw;亦可參考本專題中心http://www.rchss.sinica.edu.tw/capas

系統號:

O-000825

【獎助】漢學研究中心「外籍學人來臺研究漢學獎助」實施要點

標題:

【獎助】漢學研究中心「外籍學人來臺研究漢學獎助」實施要點

內容簡介:

一、漢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實施「外籍學人來臺研究漢學獎助」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獎助研究之對象為國外大學之外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含博士後研究)、博士候選人,以及學術機構之研究人員。其來臺研究內容以漢學及臺灣研究之主題為主。

三、獎助事項包括:研究費用、提供資料服務、聯絡大學及研究機構、利用本中心設備等項。

四、獎助研究之期限:3個月至1年。

五、申請人應在每年5月31日前向本中心提出次年1至12月之研究申請。經審查後,於同年8月底前將結果通知申請人。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1. 申請表
2. 簡歷表(包括著作目錄)
3. 研究計畫
4. 推薦信一封以上

六、獲得獎助學人享有本中心提供之旅費及研究補助費。惟旅費補助之對象為在國外之外籍學人,現已在臺從事研究者,不予補助。

七、經費補助標準如下:
1. 旅費:提供獲得獎助學人由居住地至臺北間直飛來回機票(經濟艙)乙張,該費用於抵臺繳交機票票根及購票收據後發給。
2. 研究補助費:於每月月初發放。計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含博士後研究)、博士候選人四級。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比照支給,其金額由本中心訂定,若有調整時經本中心指導委員會通過後宣佈。

八、獲得獎助學人必須與本中心簽訂合約並遵守下列規定:
1. 非經本中心同意不得兼任他職,亦不得接受我國其他單位補助。
2. 參加本中心安排之各項學術研究活動。
3. 利用本中心及國家圖書館設備時,依相關規定辦理。
4. 研究期滿前,應提出研究報告或論文。

九、獲得獎助學人如未遵守本要點第八點各款之規定,本中心得停止發給其研究補助費。

十、獲得獎助學人於研究期滿後三年始得再提出申請。

十一、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指導委員會授權本中心處理。

十二、本要點報經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須經本中心指導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教育部備查。

=============================================================================
Research Grant for Foreign Scholars in Chinese Studies

1.Th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CCS) has the following provisions for its research grant program.

2.This program is aim at foreign professors, associate professors, assistant professors (including post-doctoral researchers) and doctoral candidates in departments related to Chinese studies at foreign universities, as well as researchers at related foreign academic institutes.

The research should be undertaken in Taiwan, and be focused mainly on Taiwan or Chinese studies.

3.CCS provides assistance with research expenses, research materials, liaison with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use of CCS facilities, etc.

4.Research tenure is three months to one year.

5.Application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the CCS by May 31 of each year before the year in which grants are intended to be used; notification of CCS’s decision will be given by the end of August of the same year after a careful review.
Applications should include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1)Application form

2)Curriculum Vitae (including a list of publications)

3)Research plan

4)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6.Grantees are entitled to travel subsidies and research subsidies.
Eligibility for travel subsidies is restricted to foreign scholars who currently reside abroad; those already in Taiwan are not eligible.

7.Subsidies available under the Research Grant Program are as follows:
1)Travel subsidies: One direct round trip economy class air ticket from the domicile of the grantee to Taipei will be provided by CCS. Travel expenses will be reimbursed upon the grantee’s arrival in Taiwan on the basis of the ticket stub and receipt.

2)Research subsidies: To be paid at the beginning of each month and divided into four levels: professor (including post-doctoral researcher), associate professor, assistant professor, and doctoral candidate.

Researchers at academic/research institutes will also receive grants according to the above scale. The actual amount of research subsidies is determined by CCS and any adjustments to those amounts will be decided upon by the CCS Advisory Committee.

8.Grantees must sign a contract with CCS and observe the following regulations:
1)No outside employment is allowed without the prior approval of CCS. Concurrent acceptance of a grant from any other organization in the R.O.C. is not permitted.

2)Participation in all scholarly research activities arranged by CCS is required.

3)All regulations must be observed when using CCS and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facilities.

4)A research report or paper must be submitted to CCS by the end of a grantee’s research tenure.

9.Grantees who fail to observe Article 8 will have their research subsidies terminated by CCS.

10.Scholars who receive a grant under the Program must wait a minimum of three years after completion of their research projects before applying again.

11.Any additions to the above provisions will be handled by CCS as authorized by the CCS Advisory Committee.

12.These provisions have been approv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y revisions hereto must be approved by the CCS Advisory Committee and reported to the Ministry before going into effect.

系統號:

O-000842

【獎助】本(2013)年度外交部「臺灣獎助金」將於5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

標題:

【獎助】本(2013)年度外交部「臺灣獎助金」將於5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

時間:

2013年5月1日至6月30日

內容簡介:

外交部於2010年成立「臺灣獎助金」,旨在鼓勵全球對臺灣、兩岸關係、中國大陸、亞太區域及漢學研究等社會科學及人文領域有興趣之專家學者來我國各大學校院或學術機構進行研究,促進學術交流。

「臺灣獎助金」2013年度於5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申請人請利用線上申請系統(http://taiwanfellowship.ncl.edu.tw/eng/apply01.aspx)填寫申請表及上傳相關文件。提交申請表後,請將所有申請文件之正本於7月1日前寄至申請人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

※ 申請資格:國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外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博士後研究、博士候選人、博士生或學術機構同等級別之研究人員。
※ 獎助期限:三個月至一年(研究期間為2014年1月至12月)
※ 申請文件:1. 申請表、2. 簡歷表(含著作目錄)、3. 研究計畫、4. 推薦函
※ 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 獎助項目:提供經濟艙直飛來回機票乙張及每月研究補助費
教授、副教授級每月NT$ 60,000
助理教授、博士候選人級每月NT$ 50,000

※ 如欲了解詳情,請與漢學研究中心聯絡或上網查詢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電話:886-2-23147321 Fax: 886-2-23712126
E-mail: twfellowship@ncl.edu.tw
http://taiwanfellowship.ncl.edu.tw

Apply Online for the Taiwan Fellowship from May 1 to June 30.

The Taiwan Fellowship is establish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OFA) in 2010 to encourage foreign experts and scholars in the fields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interested in researches related to Taiwan, cross-strait relations, mainland China, Asia-Pacific region and Chinese studies to conduct advanced research at universities or academic institutions in Taiwan.

The application period in 2013 for the Taiwan Fellowship is from May 1 to June 30. Please go to Online Application (http://taiwanfellowship.ncl.edu.tw/eng/apply01.aspx) and fill in the application form and upload relevant documents. By submitting, please send all the official copies of your application documents to your R.O.C (Taiwan) Embassy or Representative Office by July 1.

※ Eligibility: foreign nationals who are professors, associate professors, assistant professors, post-doctoral researchers, doctoral candidates, or doctoral program students at related departments of overseas universities, or are research fellows at an equivalent level in academic institutions abroad.
※ Grant period: three months to one year (research period should be from January to December in 2014.)
※ Application documents: 1. application form, 2. resume (including a publication list), 3. research proposal, 4.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 Deadline: June 30, 2013
※ Financial assistance: one direct round-trip economy-class ticket and monthly grant
Level of professors and associate professors: NT$ 60,000 each month
Level of assistant professors and doctoral candidates: NT$ 50,000 each month

※ For details, please contact th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CCS) or visit our website.
CCS Address: 20 Zhongshan S. Rd., Taipei, Taiwan 10001, R.O.C.
Tel: 886-2-23147321 Fax: 886-2-23712126 E-mail: twfellowship@ncl.edu.tw
http://taiwanfellowship.ncl.edu.tw

系統號:

O-000892

【獎助】國立臺灣文學館2013臺灣文學獎徵獎

標題:

【獎助】國立臺灣文學館2013臺灣文學獎徵獎

時間:

2013年5月25日至8月1日止

內容簡介:

壹、宗旨:本獎旨在鼓勵文學創作,並甄選各類金典作品,激勵、活化文壇生態,以國家級機構,推動、彰顯臺灣文學經典,進而與世界文壇接軌。

貳、徵獎類別:
一、圖書類:包括1.長篇小說、2.新詩兩項。 二、創作類:包括1.劇本、2.原住民文學兩項。

參、參選者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肆、獎名/獎額:
一、圖書類:
1. 長篇小說金典獎,取一名,獎金100萬,獎座一座。
2. 新詩金典獎,取一名,獎金30萬,獎座一座。

二、創作類:
1. 劇本創作金典獎,取一名,獎金30萬,獎座一座。
2. 原住民文學創作金典獎,取一名,獎金20萬,獎座一座。

伍、參選作品具備條件:
一、圖書類
(一)作品必須由國內出版社出版之作品,含自費出版,惟須有國家圖書館預行編目及國際書碼(ISBN),長篇小說:出版日期限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新詩:出版日期限2011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二) 必須由一個作者完成,並以印刷形式呈現之華文或本土母語寫作之著作。

(三)參選者每人每項限投1部作品;進入決審者,頒予入圍證書一紙。本類獎項之獎金、獎座及證書皆歸著作者所有。

(四)長篇小說參選作品必須十萬字以上;新詩參選作品字數、行數不限,但必須具有國家圖書館預行編目及國際書碼。

二、創作類
(一)、主題不限,惟劇本創作需是現代舞臺劇劇本,以華文或本土母語書寫,可上演90分鐘; 原住民短篇小說創作字數限3,000-10,000字(限一篇)。

(二)、參選者每人每類限投1篇作品;進入決審者,贈予入圍證書一紙。

(三)、參選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含網路)發表過之作品,且該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文學補助申請案,違反本項規定者,將撒銷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者獎金、獎座。

陸、收件:
一、收件日期:2013年5月25日至8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方式:
(一)依照本館提供之各類報名表格及相關規範逐項填寫報名。

(二)報名表格及徵獎簡章可至臺灣文學館官方網站下載。

(三)郵件務必以掛號寄出,於信封上註明應徵「2013臺灣文學獎 」,並註明「徵獎類別」。收件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國立臺灣文學館公服組」。

三、繳交資料:
(一)圖書類
1. 參選作品一式10本;
2. 申請表一式,內含報名表、聲明書及同意書各1份。

(二)創作類
1. 參選作品:(1)劇本一式10份,(2)原住民短篇小說一式10份,另以族語、漢語並列,簡述說明創作理念(500字以內)一式5份,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2. 申請表一式,內含報名表、聲明書及同意書各1份;
3. 電子檔一份,請以Word格式及PDF檔格式儲存在光碟或磁碟片。

柒、
評審作業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初審由本館就其格式、資格作初步審查。複審及決審由本館聘請專家學者、作家、評論人等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工作。評審委員之聘任細則,另參見「臺灣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選作品,一律不退回。

二、參選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三、為擴大文藝推廣成效,創作類之獲獎作品,參選者保有其著作人格權,其著作財產權需授權本館得以任何形式無償使用於各項非營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

四、進入決審之圖書類參選作品,該出版社需在報章媒體上配合宣傳;另外,各類得獎者亦需配合本館進行相關推廣活動。

五、圖書類參選作品,一經得獎後,該圖書封面需加上由本館提供或出版社自行印製的「本書榮獲2013臺灣文學獎:長篇小說金典獎」、「本書榮獲2013臺灣文學獎:新詩金典獎」等字樣的貼紙,俾利推廣宣傳。


玖、迴避原則:
一、各類之評審委員擔任本獎評審委員期間,均不得參選。

二、評審過程,評審委員如遇自身參與編輯或出版之作品,應全程迴避該作品之討論與評審過程,以示公允。

三、本館館員不得參加本獎項之競選,以示超然。

系統號:

O-000823

【獎助】外交部「臺灣獎助金」作業要點

標題:

【獎助】外交部「臺灣獎助金」作業要點

內容簡介:

一、外交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臺灣獎助金(以下簡稱本獎助金)計畫,以鼓勵全球對臺灣、兩岸關係、中國大陸、亞太區域及漢學研究有興趣之專家學者來我國各大學校院或學術機構進行高級研究(advanced studies),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獎助金獎助之研究主題以臺灣、兩岸關係、中國大陸、亞太區域、漢學研究等社會科學及人文領域為主。

三、本獎助金獎助之對象(以下簡稱受獎學人)如下:
(一)國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外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博士後研究、博士候選人、博士生或學術機構同等級別之研究人員。
(二)前款以外之人士,經駐外館處推薦。但研究主題以與我國有關之外交或兩岸關係為限。
目前已在臺從事研究、教學及就讀者,不得提出申請。

四、本獎助金內容如下:
(一)機票補助:
1.提供受獎學人來臺最直接航程經濟艙來回機票乙張之機票款補助。
2.機票款依實際購買價格核給補助,但各洲(地區)機票款補助之最高額度如下:
(1)東北及東南亞地區: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2)歐洲及亞西地區:新臺幣六萬元。
(3)北美地區:新臺幣四萬五千元。
(4)中南美洲:新臺幣七萬五千元。
(5)非洲:新臺幣九萬元。
(6)大洋洲:新臺幣六萬五千元。
3.受獎學人抵臺後須繳交下列文件並簽收領據,以請領補助款:
(1)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2)購票收據或購票證明文件。
(二)每月研究補助費:
1.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及副研究員每月補助新臺幣六萬元。
2.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博士後研究、博士候選人、博士生及其他經駐外館處推薦之人士每月補助新臺幣五萬元。
3.受補助期限最短三個月,最長一年。
(三)本部提供受獎學人在臺研究期間意外傷害保險新臺幣一百萬元(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五、本獎助金名額由本部視每年經費額度訂定。

六、申請人應先進行線上申請,並將下列紙本文件送達駐外館處,以供初審:
(一)申請表。
(二)簡歷表(含著作目錄)。
(三)研究計畫(以三頁英文為原則,依學術研究體例撰寫)。
(四)推薦信兩份或推薦信乙份及任職單位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乙份。

七、遴選作業程序如下:
(一)駐外館處接受申請,查核申請人所提資料後,評估其學術影響力或潛力。
(二)駐外館處推薦人選時須敍明理由,以作為遴選之參考。
(三)本部聘請學者專家及各地域司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遴選本獎助金之候選人。
(四)本部接獲候選人自行洽取之我國大學校院或學術機構「駐點研究同意函」後,候選人正式成為本獎助金受獎學人。

八、受獎學人應遵守之規定如下:
(一)受獎學人甄選時所提之研究計畫及研究主題原則上不得變更。未經本部同意任意變更者,本部得停止發給本獎助金。
(二)受獎學人應於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送交研究成果(二十頁以上)。在臺期間得出席本部就其研究主題所舉辦之演講會或座談會擔任發表人或與談人。
(三)受獎學人受獎助期間不得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其他學術機構所設置之獎助學金。
(四)受獎學人於中華民國停留期間,須遵守中華民國之法律。如有觸犯刑事法律並經起訴或行為嚴重失當者,受獎資格將被註銷。
(五)所有超出獎助金額度之費用,應由受獎學人自行負擔。
(六)受獎學人以口述或書面發表研究成果,應提及或載明「臺灣獎助金」對受獎學人之贊助與支持。
(七)受獎學人應自行規劃安排來臺研究各項相關事宜。
(八)受獎學人應於出發前將其抵、離臺程期及駐點研究單位資料送駐外館處備查。

九、受獎期限六個月以下者,駐外館處核發停留簽證;受獎期限六個月以上者,駐外館處核發居留簽證。受獎學人於前項情形免收簽證費。簽證上應註明「FR-臺灣獎助金學人」。

Guidelines to the Taiwan Fellowship
I.To encourage the experts and scholars worldwide who are interested in Taiwan, cross-strait relations, mainland China, the Asia Pacific and other facets of Sinology to conduct advanced studies at Taiwan’s universities or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promote academic exchanges,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OFA) of Republic of China (ROC) has regulated the following guidelines.

II.The Fellowship recipients should be foreign professors, associate professors, assistant professors, and doctoral candidates of related departments of overseas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fellows of the same level in academic institutions abroad.

III.The fields of study should be in the social sciences and concern topics on Taiwan, cross-strait relations, mainland China, and the Asia Pacific or other aspects of Sinology.

IV.The granting and duration of the Fellowship:
1.The recipients can have one direct roundtrip economy class ticket partially or fully subsidized between their place of residence and Taiwan. After the recipients arrive in Taiwan, they must submit the stub of and receipt for their tickets as well as used boarding pass(es). Please note that there is a maximum subsidy for flights from each area. Should the cost of the ticket exceed the subsidy allowed, the difference must be covered by the recipient. Tickets are not provided to recipients who are already in Taiwan.
2.The monthly stipends, which are granted at the beginning of each month, are as follows:
(1)Professors, associate professors, research fellows, and associate research fellows: NT$60,000 (approx. USD$2,065); and
(2)Assistant professors, assistant research fellows, and doctoral candidates: NT$50,000 (approx. USD$1,725).
3.The minimum duration of a scholarship is 3 months, and the maximum is 1 year.
4.Accident insurance of NT$1 million is provided during the term of research in Taiwan. (This sum is also to cover any expenses incurred from the treatment of injuries.)

V.Applicants should submit the prepared English or Chinese documents to the ROC Embassy or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ir home country or where their research or study is based. The documents include:
1.Application form;
2.Resume (including a publication list);
3.Research proposal (Three pages in general. The proposal should be well-organized, as it will serve as a reference for the committee to evaluate the granting and duration of the scholarship);
4.Documents from an ROC university or research institution granting permission for the recipient to do research in Taiwan; and
5.Two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original).
Those who are currently doing research in Taiwan can submit the application to MOFA directly.

VI.Recipients of the Fellowship should observe the following regulations:
1.The research proposal and research area provided in the application should not be changed unless approved by MOFA. Otherwise MOFA may terminate the Fellowship.
2.The recipients should submit a solid and concise article or monograph to MOFA within three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project. During their stay in Taiwan, the recipients should participate in lectures or seminars related to their research topics and hosted by MOFA as speakers or discussants.
3.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Fellowship, the recipients are not allowed to receive any scholarships granted by governmental agencies, public or private education institutions, and other academic organization in Taiwan.

VII.The execution plan is as follows:
1.After the result of the selection process is approved, 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s abroad will notify the recipients, who will have to sign the terms of agreement.
2.The recipients have to apply for a visa to enter Taiwan.
3.The recipients should arrange their research and visits in Taiwan by themselves.
4.Before departure, the recipients should submit the information about their itinerary (dates of arrival at and departure from Taiwan) and affiliate research institutions to their respective ROC Embassies and Representative Offices abroad for reference.

VIII.MOFA shall set other regulations for matters not covered under these guidelines, as needed.

系統號:

O-000843

【獎助】《中華佛學研究》期刊徵文獎學金辦法

標題:

【獎助】《中華佛學研究》期刊徵文獎學金辦法

時間:

2013年7月30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宗旨
中華佛學研究所是經教育部立案之研究單位,致力於漢傳佛教之學術研
究及出版工作。依本所創辦人 聖嚴法師所頒示「立足中華,放眼世
界」之指導方針,為促進中外漢傳佛教學術之發展,特與聖嚴教育基金
會共同合作成立此博、碩士徵文獎學金與《中華佛學研究》期刊之出
版。

二、徵稿主題
凡與「漢傳佛教」有關之文、史、哲、藝術、心理、教育等各個層面之
學術性論文,均為本期刊所歡迎。

三、徵稿對象
本刊歡迎國內外在學博、碩士生與碩士畢業生惠稿。
(包含一般佛學研究所的在校生與畢業生)

四、截稿時間
截稿日期為每年的七月三十日,晚於截稿日者視為次期作業。來稿一律
送審,審查通過後,將刊登於每年十二月出刊的《中華佛學研究》期
刊。

五、獎學金金額
碩士在學生與畢業生之獎學金額為每篇新臺幣一萬元(含稅)。
博士生為每篇新臺幣二萬元(含稅)。

六、頒獎日期
獎學金訂於每年農曆元月九日 聖嚴法師圓寂紀念日活動中公開頒獎。
※注意事項:受獎者須親自參加頒獎典禮,因故無法出席者,可委託他
人到場代領。(當天未領獎者,視同棄權,將不予補發)
中華佛學研究所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七、報名方式
1. 繳交一份「投稿者基本資料表」。
(本表請至中華佛學研究所網站 http://www.chibs.edu.tw 下載)
2. 繳交在學證明書一份或碩士畢業證書影印本一份。
3. 繳交教授推薦信一封。
4. 繳交文稿電子檔(含DOC 檔與PDF 檔)及特殊字型檔。
※以上四項文件皆必須繳交,並請email 至:grant@chibs.edu.tw。

八、執行方式
1. 來稿請以中、日、英文撰寫為主,字數以10,000~20,000 字為宜。完
整稿件請包含以下所列中(日)、英文內容:題目、約600 字摘要和
5 個關鍵詞,並附目次、參考文獻。論文註釋採隨頁註,詳細「撰寫
格式」請參考「《中華佛學研究》撰稿格式」。( 請至網站
http://www.chibs.edu.tw 下載)
2. 本刊採雙匿名教授審查。依據審查委員之意見,保有決議是否刊登之
權力。作者對審查意見不同意修正,則視為自行撤回稿件。
3. 本刊有文字及版面格式修改之權利。二校請作者自校,文字請勿作過
多刪補,以免造成編輯困難。
4. 本刊不接受一稿數投。來稿經採用後,版權即屬本刊所有,並授權本
所於所屬之網路資料庫或光碟流通。未經本所編審委員會同意,不得
在他處發表或另行出版。來稿一經刊登,即贈送本刊2 本及抽印本10
份。

九、本刊聯絡方式
電話:(+886-2) 24987171 分機2339
傳真:(+886-2) 24981176
電子信箱:grant@chibs.edu.tw
網址:http://www.chibs.edu.tw
地址:新北市金山區20842 三界里半嶺14-5號

系統號:

O-000877

【徵稿】《漢學研究》「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專輯徵稿啟事

標題:

【徵稿】《漢學研究》「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專輯徵稿啟事

時間:

2013年9月30日截止

內容簡介:

《漢學研究》(季刊)計劃於2014年6月出版「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專輯,由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張隆志副研究員籌劃主編。論文以中、英文撰寫皆可,中文稿以不超過二萬五千字,英文稿以30頁以內為原則,體例請依照本刊「稿約」和「寫作格式」。專輯內容說明如下:

本專輯以「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為主題,從比較觀點,探討臺灣近代的歷史轉型及社會文化變遷。十九世紀中期至二十世紀初葉,歐美列強在全球展開殖民競爭,被史家稱為「帝國的時代」。而原為清帝國邊疆的臺灣,在此一殖民主義與現代性交會的特殊脈絡中,經歷了開港、開山、建省,以及被迫割讓為日本殖民地的複雜歷程。在新舊時代的交替中,臺灣成為多元人群接觸和衝突協調的場域。身處臺灣的漢人與原住民,和來自中國、西方和日本的旅行者,均在此島嶼上歷經不同的知識情境、空間經驗與認同變遷。本專輯擬從臺灣與臺灣所處的東亞地域之相互比較的觀點,探討東亞國際政經變遷與跨國文化貿易網絡,是否或如何影響及形塑臺灣本土社會及人民日常生活。進而透過代表性的個案研究,結合晚清中國史、日本近代史及比較殖民史的學術視野,凸顯十九世紀臺灣的時代特徵及歷史意涵。預定討論課題如下:

一、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歷史脈絡中的治理與殖民
二、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歷史脈絡中的國家與社會
三、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歷史脈絡中的邊疆與異域
四、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歷史脈絡中的網絡與流動
五、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歷史脈絡中的人群與地景
六、十九世紀臺灣與東亞歷史脈絡中的論述與想像

※本專輯之截稿日為2013年9月30日

系統號:

O-000760

【徵稿】《師大學報語言與文學類》專題徵稿啟事

標題:

【徵稿】《師大學報語言與文學類》專題徵稿啟事

時間:

2013年5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師大學報:語言與文學類》(原師大學報:人文與社會類)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所發行,具嚴謹審稿制度及論文撰寫規範之純學術性期刊。本刊承蒙各方學者的支持與肯定,為語言與文學領域之研究社群建立起可相互交流的平臺。今年度特以「儒家倫常:禮制與庶民生活」及「華語文教學與科技研究」為專題徵稿主旨,專題稿件和一般稿件的徵稿、刊登並行,歡迎專家學者踴躍來稿與指教。

徵稿專題(一):儒家倫常:禮制與庶民生活

「儒家倫常」(Confucian Ethos)指儒家的倫理與常道,包括儒家這方面的理論、規範,亦包括它在人間世的各領域之實踐。在空間上言,儒家倫常,更是東亞漢字文化圈中的主要或重要的人文倫理和常道。

處在今日,我們有必要立足於經典之研讀和詮釋,重新探討儒家倫常在「跨文化視域」(intercultural perspective)下的新典範之詮釋和理解,而其中事實上也涵具了一個意思,即傳統儒家及其倫常義,在跨文化的交流互動會通對話下,它是否具有新發展出來的內容,而能夠從傳統轉化創造以因應既是全球一體又重視在地的二十一世紀的新時代,同時,更能作出它的人文貢獻。
因此,我們選定了這個主題,從哲學思想、社會調控、宗教規約、個人修為等方向,分析儒家倫常在社會政教以及小傳統中的實踐性。舉凡儒家倫常中有關禮制與庶民生活的對話、跨文化視域下的儒學詮釋等,都是本期專題徵稿的研究主題。

●特約主編:潘朝陽教授
●截稿日期:2013年5月31日
●出刊卷期:第58卷第2期(2013年9月)

徵稿專題(二):華語文教學與科技研究

二十一世紀是全球華人崛起的世紀,首先看到的現象,就是「全球華語熱」的興盛。而在華語文學習的過程中,有關華語文內容及教材設計、華語文教學策略、華語文師資培訓,以及華語文習得的歷程與機制、華語文學習模式、華語文教學法及教學設計、華語文評量技術等,都是長久以來受到關注的論題。

因應時代的進步,我們有必要持續深化華語文教學的研究,這包括:語音學習機制,字詞辨識、詞彙語義、語法篇章、敘事與閱讀能力之探究、華語作為第二語言之語言遷移機制、文化對華語學習的影響等。此外,如何將資訊科技融入到華語文教學的研究領域,也是我們當前面臨的重要課題。譬如:遠距教學、華語文語料庫的建置應用、漢語組字規則資料庫的建構及運用、語音辨識與線上發音自動檢測、科學化定義漢語常用句型、寫作自動批改系統、從資訊檢索到語意分析的語言處理核心技術研究等。
以上林林總總,舉凡華語文教學與科技結合的相關研究,都是本期專題徵稿的主題。期盼由此深耕強化華語文學習的研究,提供未來華語文教學的理論與實務各方面之參考。

●特約主編:曾金金教授
●截稿日期:2013年11月30日
●出刊卷期:第59卷第1期(2014年3月)

欲投稿此刊物者,可至相關網址下載投稿資料表,或參考網址:http://jntnull.ntnu.edu.tw以獲得最新資訊。

系統號:

O-000762

【徵稿】《彰化師大國文學誌》第26期稿約

標題:

【徵稿】《彰化師大國文學誌》第26期稿約

時間:

2013年9月1日截止

內容簡介:

1.本刊為一以中國文學、哲學、經學、文化研究為主之學術專刊,一年二期,每年六月、十二月出刊(截稿日為每年三月一日及九月一日)。本期截稿日為九月一日。舉凡相關領域之論著、譯述皆所歡迎,敬請公私立大學專兼任教師、學術研究單位人員、博士研究生踴躍賜稿。來稿刊出前,均經過正式之審查程序。

2.來稿以未曾發表者為限,且同一文稿請勿同時分投至國內其他刊物。會議論文需自行查明該會議無出版論文集計畫者。

3.一稿兩投者,日後本刊不再刊載其作品。

4.論文字數以一萬至三萬字為原則,特約稿不在此限。

5.稿件請以電腦打字橫書,儲存txt或word檔,送交光碟一份以及列印稿二份。來稿正文前請附中英文「題目」、三百字以內之中英文「摘要」、十個以內之中英文「關鍵詞」(依筆畫順序排列)。另請註明作者姓名、服務機構、職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e-mail等聯絡資料(個人基本資料格式如附件一)。

6.來稿請勿發生著作權侵害情事,稿件中涉及版權部份(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者之同意,本刊不負版權責任。

7.投稿論文著作人需同意其文章經本刊刊登後,即授權本刊單位以非專屬授權之方式再授權其他資料庫業者,進行數位化、重製等加值流程後收錄於資料庫,以電子形式透過單機、網際網路、無線網路或其他公開傳輸方式,提供用戶進行檢索、瀏覽、下載、傳輸、列印等。為符合資料庫之需求,並得進行格式之變更(著作權授權書如附件二)。

8.來稿請務必參照本刊之「撰稿格式」,以求體例齊整與編輯作業順利。

9.來稿刊出後,致贈當期《彰化師大國文學誌》乙冊、作者論文抽印本,不另付稿酬。

10.來稿請郵寄:
彰化市500進德路一號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系
《彰化師大國文學誌》「編審委員會」收

有意投稿者請逕至相關網址下載徵稿格式及應填表件。

系統號:

O-000763

【徵稿】《臺灣文學史料集刊》第3輯稿約

標題:

【徵稿】《臺灣文學史料集刊》第3輯稿約

時間:

2013年4月30日截止

內容簡介:

本集刊第三輯預定2013年8月出版,截稿日期為2013年4月30日,凡符合下列內容的文章,歡迎投寄:

(一)史料研究
1. 臺灣文學史料研究及論述,文長10000字以內。
2. 既有文學史著的正舛補闕、版本校勘,文長8000字以內。
(二)文獻新刊
1. 重要文獻重刊及詮釋,如發刊詞、未刊稿等,文長8000字以內。
2. 新出土文獻,文長8000字以內。
3. 文學全集之補遺,含原文及說明,文長8000字以內。
(三)文學人物
作家特寫,文長6000字以內。
(四)文壇瑣憶
1.文學團體(含定期文友聚會)之活動憶述,文長5000字以內。
2.文學雜誌創刊發展史、相關憶述等,文長5000字以內。
3.具史料意義或紀念性之文學文物,如日記、書信、手稿、照片、圖誌、器物等之述評,文長5000字以內。
(五)書海鉤沉
出版年代久遠或已絕版文學圖書之評述,文長5000字以內。
(六)其他
上述欄目之外,與臺灣文學有關而有助於文學現象之理解的人、事、書等,文長5000字以內。

來稿須經本集刊編輯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刊登,必要時得依審查委員意見修改;經錄用之文章,請作者同意授權國立臺灣文學館依著作權法規定作重製、公開播送、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散布等方式之利用。

如蒙惠賜大作,電子檔請寄tis@nmtl.gov.tw
手寫文稿請寄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一號國立臺灣文學館 《臺灣文學史料集刊》編輯委員會收。
聯絡電話:06-2217201#2225

系統號:

O-000767

【徵稿】《中原文化研究》稿約

標題:

【徵稿】《中原文化研究》稿約

內容簡介:

《中原文化研究》是由河南省社會科學院主辦的文化類學術期刊,已於2013年3月正式創刊(雙月刊),國內統一刊號CN41-1426/C,國際標準刊號ISSN2095-5669。本刊秉持科學理性、相容並包的文化精神,深入挖掘整理中原文化資源,傳承弘揚華夏歷史文明,密切關注中國文化建設及世界文化發展的前沿理論與實踐問題,充分展示當代學人的思想與探索,努力打造國內文化研究的高端學術平臺。

一、本刊欄目
1.華夏文明探源;2.中原思想文化;3.根親文化研究;4.河洛文化;5.中原名人文化;6.民間文化;7.區域文化研究;8.當代文化研究;9.文化資源與產業;10.傳承與創新;11.域外視角;12.文史新論;13.學者訪談;14.舊文新刊;15.文化劄記。

二、本刊選題
1.思想文化研究;2.古文字與古史研究(漢字文化);3.地域文化研究的理論思考;4.文化自覺問題研究;5.移民與尋根;6.華夏文明研究;7.宋代文化研究;8.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9.中國傳統文化的當代價值;10.文化資源發掘與文化產業發展;11.傳統文化與生態保護。

三、撰稿須知
(一)文稿請提供文章篇名、作者姓名、關鍵字(3-5個)、摘要(300字左右)、作者簡介、注釋與參考文獻等資訊;並請提供中英文篇名、摘要與關鍵字;若文章有課題(項目)背景,請標明課題(項目)名稱及批准文號等。
(二)請隨稿附上作者的相關資訊: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份、籍貫、學位、職務職稱、專業及研究方向、工作單位、聯繫方式(電話、電子郵箱)及詳細通信地址。
(三)注釋用①②③標出,在文末按順序排列。
(四)參考文獻用[1][2][3]標出,在文末按順序排列。
(五)文章5000字以上,優稿優酬。文責自負,禁止剽竊、抄襲。請勿一稿多投,凡投稿三個月後未收到刊用通知者,可自行處理稿件。

四、聯繫方式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豐產路21號
河南省社會科學院中原文化研究雜誌社
郵編:450002
電話:(0371)6381-1779
郵箱:zywhyj@126.com

系統號:

O-000889

【徵稿】「東北アジア研究」18号への原稿募集中

標題:

【徵稿】「東北アジア研究」18号への原稿募集中

時間:

2013年4月15日截止

內容簡介:

学術雑誌『東北アジア研究』は、東北アジアとその隣接地域をふくめた地域研究およびその関係分野に学術的に寄与する投稿論文を募集します。

ロシア・中国・モンゴル・朝鮮半島などの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に関わる基礎研究から、地域間比較や学際的分野など幅広い研究に関わる研究者からの投稿をお待ちしています。原稿の締め切りは2013年4月15日です。

投稿原稿は査読を経て、最短で受理された場合の掲載は18号(2014年2月刊行)となります。

投稿規定及び執筆要領を熟読の上、投稿お願いします。規定と要領及び投稿票は以下からご入手ください。
http://www.cneas.tohoku.ac.jp/publication01.html

連絡先
neas_editor@cneas.tohoku.ac.jp

系統號:

O-000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