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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圖與趨勢基金會合辦「向瘂弦致敬」鼎談會

國圖與趨勢基金會合辦「向瘂弦致敬」鼎談會

標題:

國圖與趨勢基金會合辦「向瘂弦致敬」鼎談會

內容簡介:

國家圖書館與趨勢教育基金會共同主辦的「向瘂弦致敬」系列活動,繼6月25日「一個時代的舞臺」展覽開幕後,週六(6月27日)在國圖國際會議廳盛大舉辦「傳薪與傳世───向瘂弦致敬鼎談會」,吸引了近300位民眾參加。

趨勢教育基金會陳怡蓁執行長開場時指出,鼎談會係由臺灣師範大學陳義芝教授規劃,分由詩、論著和編輯三方面來呈現瘂弦先生對文學的貢獻與影響,且每場由三人對談,故曰鼎談會。國家圖書館曾淑賢館長致詞時表示,趨勢教育基金會這幾年辦理「向大師致敬」等閱讀藝文活動,國圖都積極共同主辦,無論在人力、場地、行銷推廣和館藏資源上,皆全力配合,希望藉由瘂弦老師等前輩名家淵深的學養和敦厚的底蘊,讓文學的種子持續散播在臺灣社會,閱讀風氣陶冶人心。

鼎談會上午邀請中央研究院院士王德威教授做主題演講,他是美國哈佛大學東亞系與比較文學系教授。王院士以一張張珍貴的老照片,細數瘂弦先生自1954年和洛夫、張默創立《創世紀詩刊》,幾位年輕軍官為當時荒涼的時代寫下燦爛的一頁;其間創作近百首精彩的新詩;之後又長期主編《聯合報》副刊,培養文壇新秀。他以整個中國文學的視域觀察,認為自1915年白話詩出現之後,三、四0年代之馮至、何其芳、艾青、穆旦皆為優秀的詩人,然在五0年代卻因中共政權的因素而一一隕落,瘂弦先生承繼並發揚其詩風,加上西洋詩的薰染,造就了不少佳作。王院士例舉朗誦瘂弦之〈上校〉、〈鹽〉、〈如歌的行板〉、〈深淵〉、〈給橋〉,強調其詩之純淨精粹,以及詩中反映的民主精神。

其後由大師瘂弦先生致詞,他自稱為「失敗的作家,成功的編輯」,謂自主編《幼獅文藝》開始,一張紙都不丟,至今留下臺灣文壇作家非常多的書信手稿,他準備在徵得寫信者的同意下,整理出版書信集。瘂弦先生對未繼續從事詩的寫作不無感傷,亦分析其原因。最後聲稱臺灣是華人世界詩的寶地,居領導地位,一如唐朝的長安,也讚美臺灣詩壇有很多後起之秀,創作功力不凡。在政治大學臺文所陳芳明教授的引言,和臺灣大學柯慶明教授的預錄影片中,都不約而同的提及他們年輕時投稿《幼獅文藝》,受到瘂弦先生的提攜指點,至今感念不已。

下午進行三場座談會。第一場談「瘂弦的詩及其影響」,由何寄澎教授主持,與陳育虹女士、須文蔚教授對談。第二場談「瘂弦的論著及其影響」,由李瑞騰教授主持,與白靈先生、廖咸浩教授對談。第二場談「瘂弦的編輯及其時代」,由陳義芝教授主持,與向陽教授、初安民社長對談。大家除暢言瘂弦先生的文學成就和對臺灣文壇的影響外,也深深懷念那個文字鼎盛、副刊燦爛輝煌的時代。

晚上在同一場地,播放電影「如歌的行板」。這是目宿媒體所拍攝的「他們在島嶼寫作」第二系列之一,以瘂弦先生為主角,除詩人自己現身說法外,也呈現其友人林懷民、蔣勳、席慕蓉、吳晟、陳義芝等人與瘂弦先生之間的交流。

照片說明:主題演講後與會學者、詩人合影

系統號:

O-005682

【徵才】中研院文哲所徵求專任研究人員

標題:

【徵才】中研院文哲所徵求專任研究人員

時間:

2014年8月15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職缺:本所編制內研究人員1名

二、資格:具有博士學位者

三、專業領域:古典文學

四、應備資料:各一式六份(含學術著作)
(一)詳細履歷
(二)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有教師資格證書者請加附影本)
(三)未來三年研究計畫
(四)歷年學術著作目錄
(五)重要學術著作(1-3種,含學位論文),以外文撰寫者,請附中文摘要。

五、受理方式:請於8月15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至臺北市南港區(115)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秘書室收,洽詢電話:02-27895713 黃先生;E-mail:hopperan@sinica.edu.tw

附記:專業研究領域不符合者,請勿寄件。

系統號:

O-005671

【徵才】臺大中文系徵聘2016學年度專任教師

標題:

【徵才】臺大中文系徵聘2016學年度專任教師

時間:

2015年8月25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聘用單位:臺灣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學系

二、職稱:專任教師(副教授、助理教授)

三、名額:2名

四、應徵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8月25日止

五、預定起聘時間:2016年8月1日起

六、資格:
(一)學經歷:
1.博士學位(須取得正式博士學位證書[國、內外中國文學或相關系所畢業])。
2.曾任專任副教授(或副研究員)二年以上,始得申請副教授。
博士畢業後須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與教學、研究相關之專、兼任工作二年以上(本校畢業者須在其他單位),始得申請助理教授。

(二)專長領域:研究專業領域屬下列其中一項者:
1.語言學、聲韻學、訓詁學
2.經學
3.古典文學(詩、文、文學批評優先)
4.學術思想(先秦兩漢優先)

七、工作項目:教學、研究
教授科目:1.國文課程
2.國際學生學士班課程
3.專業課程
4.其他本系須開設之課程。
以上由本系課程委員會排定

八、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

九、應檢具資料:(各項資料請分別檢附,切勿裝訂成冊。未依規定檢附者,恕不受理。
如需退件,請於接獲通知後十日內至系取回)。
(一)個人學經歷表2份(須填電話號碼及E-mail)。
(二)送審著作目錄2份。
(三)歷年著作目錄2份(第一至三項表格請至本系網頁http://www.cl.ntu.edu.tw/下載)。
(四)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各2份。
(五)曾任職於大專院校或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及近五年聘書影本(若於同一單位任職多年者,請檢附該單位服務證明即可)。
(六)5年內代表著作(含專書或A級期刊論文[THCI Core、SSCI或A&HCI]2至3篇)一式5份。
1.須是2011年8月[含]以後已出版者。
2.中文著作,請附500字以內提要;
外文著作,請附5,000字左右之中文概述及500字以內之中文提要)。
(七)7年內參考著作一式5份(須是2009年8月[含]以後已出版者)。
(八)歷年重要著作1份。
(九)研究計畫及教學規畫(含1.大一國文[全年]2.專業課程[全年或半年]),每項均以不超過4張A4為限。(研究計畫格式不限;教學規畫表請由本系網頁http://www.cl.ntu.edu.tw/下載

十、郵寄地點收件人:2015年8月25日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大中文系主任辦公室(封面務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中文系專任教師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者如曾以相同論文申請本系教職,其代表作必須修改並附修改對照表,但最多以一次為限。
2.申請人之資格,由本系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認定;申請人之專業領域屬本系急需者優先考慮。
3.初審通過者,本系將另行通知來系訪談(旅費自理),若未克參加,視同放棄應徵。

十二、聯絡人:唐凰禎助教
電話:(02)33664001
傳真:(02)23635647
Email:chinlit@ntu.edu.tw

系統號:

O-005620

【徵才】臺大臺文所徵聘專任助理教授

標題:

【徵才】臺大臺文所徵聘專任助理教授

時間:

2015年8月24日截止

內容簡介:

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2名,預定自2016年2月1日起聘。有關應徵資格、工作內容、應徵資料、截止日期等說明,請參看網頁:http://www.gitl.ntu.edu.tw/news/news.php?Sn=640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寄達(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辦公室收(封面務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臺文所教師」字樣)。截止日期:2015年8月24日下午五時以前(資料寄達日期),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33664780;傳真:02-33664778;E-mail:ntugitl@ntu.edu.tw

系統號:

O-005703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徵聘中國古文字學、文獻學專任研究人員

標題: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徵聘中國古文字學、文獻學專任研究人員

時間:

2015年8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職位:助研究員、副研究員或研究員,1名

二、專業領域:中國古文字學、文獻學

三、申請資格:
1. 具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博士學位者(尚未取得證書者,必須提供博士論文通過口試或審查之證明文件)。
2. 申請「副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擔任副教授至少三年。
3. 申請「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擔任教授至少三年。

四、應備資料:
1. 申請表
2. 學術著作目錄
3.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博士論文通過口試/審查之證明文件)
4. 未來研究構想(2-3頁)
5. 近五年重要代表著作各1份(申請「助研究員」職級至多3件;「副研究員」以上職級至多6件)〔如以博士論文為代表作,請務必提供完整論文〕
6. 推薦信2封(由推薦人直接郵寄至本所)

五、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者請檢具上述應備資料,寄送至臺北市南港區 (11529) 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請註明「應徵專任研究人員」]。

相關資訊請洽詢秘書室陳小姐:
Tel: 886-2-2782- 9555#240;Email: bihp2@asihp.net。

※有意應徵此職缺者,請至官網下載相關表格。

系統號:

O-005645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徵聘中國歷史學專任研究人員

標題: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徵聘中國歷史學專任研究人員

時間:

2015年7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職位:助研究員、副研究員或研究員,1名

二、專業領域:中國清代(含)以前歷史

三、申請資格:

1. 具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博士學位者(尚未取得證書者,必須提供博士論文通過口試或審查之證明文件)。
2. 申請「副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擔任副教授至少三年。
3. 申請「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擔任教授至少三年。

四、應備資料:
1. 申請表(可在官網下載)
2. 學術著作目錄
3.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博士論文通過口試/審查之證明文件)
4. 未來研究構想(2-3頁)
5. 近五年重要代表著作各1份(申請「助研究員」職級至多3件;「副研究員」以上職級至多6件)〔如以博士論文為代表作,請務必提供完整論文〕
6. 推薦信2封(由推薦人直接郵寄至本所)

五、截止日期:2015年7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者請檢具上述應備資料,寄送至臺北市南港區 (11529) 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請註明「應徵專任研究人員」]。

相關資訊請洽詢秘書室陳小姐:
Tel: 886-2-2782-9555#240;Email: bihp2@asihp.net。

※有意應徵此職缺者,請至官網下載相關表格。

系統號:

O-005672

【獎助】2015臺灣文學獎徵獎

標題:

【獎助】2015臺灣文學獎徵獎

時間:

2015年5月25日至8月1日止

內容簡介:

由國立臺灣文學館所舉辦的臺灣文學獎徵獎活動,2015臺灣文學獎徵獎辦法出爐,共分為圖書類的長篇小說、新詩,以及創作類的劇本、母語文學共兩類四項,其中母語文學徵文今年輪到客語,並經委員會決定文類為短篇小說。

臺灣文學獎是全臺唯一由國家級文學館所舉辦的徵文獎項,象徵意義崇高,眾目所矚。臺文館今年邀請范文芳、劉慧真、黃子堯等人擔任諮詢委員,經討論後訂定今年之徵獎辦法,除決定徵獎類別,並自5月25日開始收件至8月1日截止,歡迎文壇好手踴躍送件,競逐文壇最高榮譽。

在兩類四項徵文中,圖書類的長篇小說及創作類的劇本固定每年都有。另外有輪流舉辦的文學類型,圖書類今年輪到新詩,創作類的母語項目則輪到客語文學。范文芳委員在會中表示,早年臺灣文學客籍作家很多,雖然很多並未以客語來創作,但以鼓勵的角度來看,還是應該以客語短篇小說來辦徵選,並獲得另外兩位委員的同意。

臺文館指出,母語類文學由原住民語、臺語及客語輪辦,2012年客語文學的徵文文類是散文,今年輪到短篇小說做為徵獎項目,每篇作品字數限3,000至10,000字。

為鼓勵臺灣文學創作,今年兩類四項徵獎及獎金分別為:圖書類的長篇小說金典獎,獎金100萬,新詩金典獎,30萬;創作類的劇本創作金典獎,30萬,客語短篇小說創作金典獎,20萬。

今年臺灣文學獎徵獎收件日期從5月25日起至8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臺文館歡迎所有熱愛文學創作的民眾,把握最後機會,爭取文學桂冠。

業務承辦人:臺文館公共服務組,楊順明,Tel: 06-2217201#2501

參加徵獎之報名表格及簡章請逕至官網下載。

系統號:

O-005604

【獎助】余英時先生人文研究獎

標題:

【獎助】余英時先生人文研究獎

時間:

2015-2019年,每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內容簡介:

「余英時先生人文研究獎」作業要點
一、設置宗旨:
2014年首屆「唐獎」漢學獎得主余英時先生,鼓勵年輕學人投入人文研究的領域,為傳統文化的活化注入更新的生命力,依據財團法人唐獎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唐獎 基金會」)章程第15條第9款獎勵研究補助規定,提撥款項,以五年為期(2015-2019),獎助人文研究之年輕學者撰寫專書或博士論文,並委請中央研 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以下簡稱「史語所」)辦理。

二、獎助領域:
以漢學、人文學研究為主,包括歷史、文字、語言、考古、哲學、宗教、經學、文學與藝術等領域。

三、獎項及申請人資格:
(一)年輕學者撰寫專書
1. 年齡未逾45歲(本年度為民國59年7月1日以後出生者)。
2. 於國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任職之副研究員(含)、副教授(含)以下人文學者。

(二)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
1.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人文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研究生。

四、獎助方式:
(一)專書寫作獎:每年3名,每名新臺幣36萬元。

(二)博士論文寫作獎:每年3名,每名新臺幣24萬元。

五、申請時間:
2015-2019年,每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六、申請辦法:
(ㄧ)請備妥下列資料:
申請表〔詳下方附件下載〕
專書或博士論文寫作計畫書
履歷及著作目錄
近五年已出版之代表作一種(1式3份)
推薦信至少一封,由推薦人逕寄中研院史語所。〔博士候選人須有指導教授之推薦信〕
博士候選人需另檢附博士班在學及資格證明、碩士以上歷年成績單。

(二)請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11529)研究院路2段128號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秘書室收」。(郵戳為憑)

七、審核程序:
史語所審議委員會根據每年申請人之專業背景,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進行審查作業。審查委員若與申請人有親屬、合作研究關係或為博士論文指導者,應行迴避。

八、獎項公布時間:
獎助名單於當年度11月底以前,於唐獎基金會及史語所網站上公布,並另行通知頒獎時間及地點。

九、獲獎人權義:
(一)得獎以一次為限
(二)獲獎人得自行運用獎助金。
(三)獲獎人應於獲獎隔年11月前提交執行報告予史語所。
(四)出版著作(或博士論文定稿)須註明獲此獎助,並送交2份予史語所。
(五)前述著作之著作權人為獲獎人,並同意唐獎基金會及史語所得用於展示及相關教育推廣。

十、本要點由史語所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聯絡人:中研院史語所秘書室 陳靜芬
Tel: 02-2782-9555#240
email: bihp2@asihp.net

有意申請此獎助者,請逕至官網下載申請表。

系統號:

O-005646

【獎助】2015年度「臺灣學博碩士論文研究獎助」

標題:

【獎助】2015年度「臺灣學博碩士論文研究獎助」

時間:

2015年7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獎助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博、碩士研究生。

研究範圍:近兩年內學位論文以與臺灣學研究有關之人文、藝術及社會為主題,且通過口試日期在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者。

獎助方式:博士1-3人,每人新臺幣50,000元;碩士5-10人,每人新臺幣30,000元;佳作若干名,每人獎狀乙紙。得獎者並須依本館安排進行論文發表,並應於一年內將得獎論文之研究成果依國立臺灣圖書館館《臺灣學研究》撰稿格式規定修撰為2萬字以內之論文,並投稿至該刊物,如獲刊登並依規定致予稿費,未於期限內投稿者,本館得追回所發之獎金。

申請期間: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

申請方式:請備妥申請資料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圖書館參考組(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下載網址:國立臺灣圖書館網站/臺灣學研究中心/特藏研究獎助/博碩論文研究獎助(http://www.ntl.edu.tw/ct.asp?xItem=9877&CtNode=461&mp=5)

聯絡電話:(02)29266888#4216(周先生)

系統號:

O-005594

【獎助】胡適紀念館第三屆「胡適研究」獎學金

標題:

【獎助】胡適紀念館第三屆「胡適研究」獎學金

時間:

2015年7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主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國內碩、博士學生研究胡適,培養以胡適為研究主題之學術人才,設置「胡適研究」獎學金,自2012年起,連續5年,歡迎資格符合者申請。

二、申請資格:
凡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或學院碩士、博士研究生,以胡適或與「胡適研究」密切相關者之學位論文皆可申請。

三、受理申請時間:
每年1-4月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及胡適紀念館網站發布,接受申請,至當年7月31日截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四、申請辦法:凡有意申請本獎學金者,請備妥下列相關文件、資料以掛號郵寄,並於信封上註明「胡適研究獎學金申請」字樣。
(一)申請人須檢具「申請表」一份(表格下載)。
(二)論文全稿及摘要一式五份,須為當年7月31日前通過考試。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五)上述資料,請寄到 11529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收。聯絡人:莊小姐,Tel:02-2782-1147。E-mail: hushih@gate.sinica.edu.tw。
(六)申請資料及附件,不予退還。

五、獎勵名額與獎學金額
(一)碩士論文每篇獎勵新臺幣參萬元整,若干名。
(二)博士論文每篇獎勵新臺幣陸萬元整,若干名。

六、評選結果
(一)每年於10月31日前,於近代史研究所及本館網站公布,並以書面通知申請者;
(二)每年12月31日以前頒發獎學金。

七、注意事項
(一)獲獎論文出版或發表時,應註明「本論文獲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獎助」字樣。
(二)如有侵權情事發生,本館應撤銷獎助,得獎人應繳回獎學金,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有意申請此獎助金者,請逕至官網下載申請書。

系統號:

O-005602

【獎助】臺灣歷史小說獎

【獎助】臺灣歷史小說獎

標題:

【獎助】臺灣歷史小說獎

時間:

2015年9月1日至30日

內容簡介:

壹、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臺灣和平基金會

貳、宗旨:本獎旨在培養書寫臺灣歷史小說的創作人才,孕育和激發臺灣人對於斯土斯民的歷史情感與想像,深化臺灣人的土地認同和文化認同。

參、徵獎類別:長篇歷史小說

肆、參選者資格:不分海內外的創作者皆可參賽,惟作品須以華文提交審評。

伍、獎額:
一、首獎一名,獎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及獎座一座。
二、佳作二名,總獎金新臺幣伍十萬元(獎額分配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及獎座各一座。

陸、參選作品具備條件:
一、參選作品必須十萬字以上,以臺灣的歷史人物或時代背景為主軸,讓讀者透過故事,自然地親近臺灣的歷史和人物。
二、參選作品須為全新創作,作品之局部或全部皆不得包含曾於任何平臺(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以任何形式(文字、影像、戲劇演出...等)發表過之內容。
三、必須以印刷形式呈現之華文作品。
四、參選作品禁止抄襲,並不得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補助申請案,違反本項規定者,將撒銷參賽及得獎資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柒、收件:
一、收件日期: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方式:
1、依照本會提供之報名表格及相關規範填寫報名。
2、報名表格及簡章可至本會官方網站之活動專頁(http://www.twpeace.org.tw)下載。
3、參選作品須以電腦列印正體中文稿(單面、12級細明體)一式三份。並附上填寫完畢之報名表投寄。格式不符、資料不足者概不受理。
4、所有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5、來稿一律掛號郵寄「10469臺北市民權東路二段42號3樓新臺灣和平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臺灣歷史小說獎」。

捌、評審:
一、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初審由本會就其格式、資格作初步審查。複審及決審由本會特聘知名作家、專家學者及資深編輯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評審結果於12月下旬公佈。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委員會視作品水準決定。
二、所有得獎作品,本會保有三年內之優先改作權。
三、所有得獎作品,得獎者需配合本會進行相關之推廣、宣傳活動。
四、得獎獎金均須依法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系統號:

O-005673

【獎助】2015年度日本交流協會經費資助

標題:

【獎助】2015年度日本交流協會經費資助

內容簡介: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交流協會針對「①日本和臺灣的研究者等在日本或臺灣所舉辦法學、經濟、社會、文學等相關領域的演講會、研習會②在日本或臺灣舉辦的國際會議、研討會③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臺灣舉辦的展覽活動④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臺灣舉辦的戲劇、音樂、舞蹈、傳統藝能等公演」提供部分經費資助。上述相關申請案件,本協會將在審查後以書面方式通知審查結果。相關申請規定如下:

1.宗旨
目的是希望透過日本與臺湾之間的學術交流以及介紹日本文化,協助推動日臺間的學術文化交流。

2.對象
 (1)在日本或臺灣所舉辦的法學、經濟、社會、文學等相關領域演講會、研習會、國際會議、研討會等。(但以自然科學領域為主題之活動、營利活動、宗教活動、政治活動、選舉運動等均不在本項資助對象內)。
 (2)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臺灣舉辦的展覽活動或戲劇、音樂、舞蹈、傳統藝能等的臺灣公演(以營利為目的者不在本項資助對象內)。

3.申請資格
 (1)日本或臺灣的大學、研究中心等研究.教育機關以及非營利團體。
 (2)日本或臺灣的美術館、劇團等主辦單位,或舉辦展覽、公演的日本團體。
 (3)不跨年度,能在同一年度內實施並結束之活動。
  ※原則上不受理前一年度已獲得本協會資助之同一活動申請。

4.申請日期
 (1)於2015年4月至9月之間舉辦的活動,請於2015年1月23日(週五)前提出申請。
 (2)於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之間舉辦的活動,請於2015年7月31日(週五)前提出申請。
 ※使用中文或日文填妥本協會規定之各式申請表格。使用中文者請另行提出日文摘要。
 ※申請機票費用補助者,請務必附上經濟艙票價之臺幣估價單。

5.資助項目
本協會資助總金額為該活動所需總經費之50%以內。(去年度採用案件之資助金額約為每件10萬日幣~50萬日幣左右)。超出資助範圍之經費請自行負擔。
(1)演講會、研習會
 ①資助對象往返日本↔臺灣之經濟艙機票費用。
 ②資助對象之住宿費(自會議前一日起至結束當日為止,7日內為限)
  a.在日本舉辦之每日上限為17,800日幣。
  b.在臺灣舉辦之每日上限為20,600日幣。
  ※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2)國際會議、研討會
 ①為了演講、發表或研討而訪臺(或訪日)者往返日本↔臺灣之經濟艙機票費用
 ②為了演講、發表或研討而訪臺(或訪日)者之住宿費(等同前項演講會、研習會之待遇)
 ③場地租借費
 ④會場佈置費
 ⑤口譯費
 ⑥宣傳資料製作費
 ⑦會議資料製作費
 ⑧報告書製作費
 ⑨臨時工作人員雇用費
 ⑩通訊費等
  ※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3)展覽活動
 ①作品運送費
 ②畫冊製作費
 ③作家及專家往返日本↔臺灣之經濟艙機票費用
 ④作家及專家之住宿費(每日上限為20,600日幣)
   ※事前調查經費和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4)公演活動
 ①公演相關人士往返日本↔臺灣之經濟艙機票費用
 ②行李之國際運送費
  ※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6.經費資助條件
 (1)申請者務必在活動相關資料中註明本協會為贊助單位。此外,也請將海報、傳單等宣傳資料各2份寄交本協會。
 (2)申請者於申請當時所填寫之活動計畫若有變更,請即刻告知並取得本協會之同意。
 (3)請在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將包含收支報告等的實施成果報告書(制式表格)寄達本協會。本協會資助之經費項目,務必附上相關收據正本(亦可影印後加蓋「與正本相符」之戳記)。機票部分則請附上登機證票根(或航空公司發行的搭乘證明)。
 (4)由申請者擔負舉辦該活動之所有相關活動。  
 (5)絕不從事政治活動或其他任何違反舉辦宗旨之活動。 

7.經費資助方法
 申請者(單位)提交報告書之後,本協會將檢據核銷並支付相關經費。

8.申請.洽詢單位
 依申請者(單位)所在地不同,申請地點分別為:
 ①日本
  日本交流協會東京本部
  〒106-0032 東京都港区六本木3丁目16番33号青葉六本木ビル7F
  TEL 03(5573)2600  FAX 03(5573)2601
 ②臺灣
 ◎北部及中部機關團體請洽詢臺北事務所
  日本交流協會 臺北事務所
  10547 臺北市慶城街28號 通泰大樓
  TEL (02)2713-8000  FAX(02)2713-0541
 ◎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臺東、澎湖等機關團體請洽詢高雄事務所
  日本交流協會 高雄事務所
  8027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 南和和平大樓9樓
  TEL (07)771-4008  FAX(07)771-2734

※有意申請此獎助者,請逕至官網下載申請書。

系統號:

O-005674

【獎助】第28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

【獎助】第28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

標題:

【獎助】第28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

時間:

2015年8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目的: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文學之貢獻,鼓勵文學創作和文學翻譯,深耕文學土壤,增進寫作風氣。

二、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一)散文創作類:

1.不限題材,文題自定,字數3,500至4,500字為限。

2.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

3.評審獎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

(二)翻譯類(英譯中)─譯詩組、譯文組:

1.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

2.評審獎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

詳細參加辦法將於7月1日公布於官網。

系統號:

O-005611

【獎助】現代中国地域研究海外学術交流支援プログラム

標題:

【獎助】現代中国地域研究海外学術交流支援プログラム

時間:

2015年10月30日截止

內容簡介:

(1)応募資格は、博士課程学生およびOD、常勤・非常勤、専任を含む若手研究者とする。応募者の年齢制限は45歳までとするが、参加の意義などを含め柔軟に対応する。

(2)参加する研究機関の会議・ワークショップ等は各自が自分で情報を収集し、参加する可能性を探ることを原則とする。但し、早大拠点事務局も海外での学術会議・ワークショップの情報収集に当たっており、その情報はHPを通して提供する。希望者が多い場合、拠点代表を中心に審査委員会をつくり検討する。

(3)学術会議等の参加にあたって、発表者、コメンテーターなどは問わないが、たんなる会議参加者ということでは応募の資格に当たらない。

(4)支援金額に関しては、現地までの往復の交通費(飛行機はエコノミーディスカウント・チケット)、および宿泊費で、太平洋を越える国(豪州を含む)の場合は上限20万円、アジア各国の場合は上限15万円で実費を支給する。帰国後、航空券の領収書と搭乗券半券の提出が義務づけられる。

(5)応募者が参加する学会会議、ワークショップの実施時期は、2016年3月31日までとする。

(6)助成金の使用は、応募者の学会参加に限定する。学会実施期間以外の現地滞在は原則上認めない。学会開催日の前日の現地到着、終了日の翌日の帰国が基本ルールとする。

(7)申し込み締め切りは、2015年10月30日とする。採択の可否に関する結果は11月中旬にメールで本人に通知する。予算に限りがあるため、10月30日以前に応募者数が予算枠を超えた場合、直ちに募集を打ち切る可能性がある。その際、募集終了の通知は現代中国研究所のHPに掲載する。応募者は現代中国研究所HPの関連情報をチェックの上、応募手続きを進めること。

(8)支援採択者は海外での報告を終えた後、報告ペーパー、および報告会を主催した研究機関の現代中国研究活動状況に関する報告書を、早大拠点事務局に提出すること。

系統號:

O-005675

【徵稿】《東吳哲學學報》第33期徵稿

標題:

【徵稿】《東吳哲學學報》第33期徵稿

時間:

2015年9月10日截止

內容簡介:

《東吳哲學學報》自1996年3月迄今已出版至第32期,且本刊自第8期起,從年刊更改為半年刊。過去承蒙各方學界賜稿與指正,本刊才能日益豐富而嚴謹。

目前正籌備學報第33期,預定在2015年9月30日截稿,2016年2月出刊。凡有意投稿者,請參閱本刊投稿簡約暨撰稿凡例(如附件),並懇祈於截稿日前能收到大作,以利審查與編務之進行。無論來稿是否通過審查,本刊皆會通知結果。

【東吳哲學學報投稿簡約】
1. 本刊自第八期起改為半年刊,每年預定於二月及八月出刊。

2. 來稿請用電腦打字,並請提供列印稿與磁碟片,頁碼按序標明,以利作業。檔案請用Microsoft Word編輯,並註明檔名。本刊亦接受由電子郵件附加檔投稿之方式。

3. 文稿以未曾在他處刊出者為限。

4. 本刊接受中文(繁體字)、英文稿件。論文以不超過兩萬字、專業書評以不超過五千字為原則。

5. 來稿格式請依本刊撰稿凡例。

6. 本刊設有外審制度,來稿以匿名方式送相關學者專家審閱,故文中請勿出現足以辨識作者身份之資訊。

7. 經決定採用之稿件,本刊有權更改格式。若有其他必需修改之處,請作者依編輯委員會之建議處理。

8. 本刊不支付稿酬。稿件刊登後,致贈作者本刊兩本及抽印本三十本。

9. 文稿如發生抄襲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引起糾紛等情事,責任由作者自負。

10. 稿件經刊登,製版權即歸本刊所有,非經本刊之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載。本刊經外審同意刊登之稿件,將先行郵寄著作授權同意書予作者,作者若不予回覆或未能於期限內回覆,則本刊將不予刊登該稿件。本刊得授權國家圖書館及其他學術研究機構以電子出版品方式發行該著作,供學術研究相關目的之利用。

來稿請寄:臺北市士林區(11102)臨溪路70號 東吳大學哲學系
收件人請註明《東吳哲學學報》編輯委員會收
或寄電子郵件至phstudies@scu.edu.tw

系統號:

O-005621

【徵稿】《儒學研究論叢》第7輯徵稿

標題:

【徵稿】《儒學研究論叢》第7輯徵稿

時間:

2015年11月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本輯自即日起徵求稿件,投稿截止日為2015年11月1日。

二、本《論叢》為臺北市立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儒學中心發行之中文學術叢刊。登載有關儒家經典、儒學文獻、儒學思想、儒教研究、儒學教育、臺灣儒學、東亞儒學、世界儒學、當代儒學等相關儒學研究論文。歡迎相關領域之學者踴躍賜稿,來稿請用中文寫作。

三、一般論文以一至三萬字為原則,特約稿不在此限。

四、文稿檔案一律請附:篇名、作者姓名(含學校職級)、摘要(限三百字以內)、關鍵詞六個(含)以下。其他撰稿格式請務必依照〈《儒學研究論叢》撰稿格式〉寫作,以利作業。

五、來稿一律送請學者專家審查,採用與否,將以書函通知。請自留底稿,來稿不再退還。

六、除經本《論叢》同意,不接受任何已刊登之稿件。如稿件在本《論叢》審查程序中先行在他處發表(如作者本人出版專書、網路期刊等),需來函聲明撤回。違反規定者,本《論叢》得依情節輕重停止其投稿權。

七、稿件中涉及版權部分(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者之書面同意,本《論叢》不負版權責任。凡經刊載,除作者本人出版專書外,非經本刊書面同意,不得翻印、翻譯或轉載。

八、如著作人投稿於本《論叢》經收錄後,同意授權本《論叢》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遠距圖書服務系統」或其他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並得為符合「遠距圖書服務系統」或其他資料庫之需求,酌作格式之修改。

九、來稿請另紙註明中文姓名、服務機構、職稱、通訊地址、電話(含行動電話)或傳真號碼、電子信箱,以便聯繫。

十、請務必附上Word文字電子檔案,中文稿一律使用繁體字,如有特殊造字,請另附PDF檔案或另寄紙本文稿。

來稿請寄:
〔10048〕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confucianism@tmue.edu.tw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儒學中心
《儒學研究論叢》編輯委員會
電子投稿者,請在郵件主旨中註明「儒學研究論叢投稿稿件」

※有意投稿者,請逕至相關網址下載撰稿格式文件。

系統號:

O-005647

【徵稿】《中正漢學研究》徵稿

標題:

【徵稿】《中正漢學研究》徵稿

時間:

2015年9月4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中正漢學研究》自2010年起連年選入「臺灣人文學引文索引核心期刊(THCI Core)」,將繼續秉持嚴謹精神,編輯出版漢學研究優秀論文。本刊每期規畫一項議題,刊載相關論文以成專輯。除專輯之外,保留相當篇幅給一般性論文。本刊長期向國內外漢學界徵集優秀稿件,採隨到隨審方式,誠請中國文史哲領域學者踴躍賜稿,博士候選人來稿亦甚歡迎。

本刊自2009年6月起,陸續敦聘編審諮詢顧問,透過臺、港、中、美、日、韓、法等地聲譽卓著之漢學家通訊諮詢,擴大本刊論述精湛、議題前瞻之學術視野。本刊蒙獲海內外知名學者賜稿,包括:楊儒賓、大木康、鄺芷人、蕭相愷、蔡振念、周明初、衣川賢次、李豐楙、顏崑陽、廖炳惠、陳正宏、朱曉海、許東海、張高評、衣若芬、鄧育仁、康保成、黃仕忠、浦安迪、竺家寧、簡錦松、鄭利華、王德威、巫仁恕、許俊雅、夏曉虹、李光哲、伊維德、蕭馳、張伯偉、徐志平……等教授(按刊期次第排序),諸篇優質論文業已陸續刊載,增益本刊的學術品質。

※2015年12月號專題:「佛經語言學」,截稿日期為2015年9月4日。

非專題相關稿件全年徵稿,敬請各界專家踴躍賜稿,「稿約」、「撰稿格式」、「期刊全文」敬請自行點閱瀏覽,觀迎參酌利用。

系統號:

O-005676

【徵稿】《歷史臺灣》第10期徵稿

標題:

【徵稿】《歷史臺灣》第10期徵稿

時間:

2015年9月1日截止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刊為半年刊,採公開徵稿,刊登有關臺灣史及博物館研究之中、英文學術論著、文物史料譯介、田野調查短論、論壇、書評。尤其歡迎針對該館典藏、展示、推廣教育或運用該館館藏品之研究。本期專號主題為「臺灣戰爭史研究」,除專號主題文章外,也接受一般文章投稿,本期截稿日期為2015年9月1日止,第10期預計2015年11月20日出刊。

※有意投稿者,請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官網下載附件。

系統號:

O-00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