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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圖全球設置「臺灣漢學資源中心」獲美國圖書館協會(ALA)國際圖書館創新服務獎肯定

國圖全球設置「臺灣漢學資源中心」獲美國圖書館協會(ALA)國際圖書館創新服務獎肯定

標題:

國圖全球設置「臺灣漢學資源中心」獲美國圖書館協會(ALA)國際圖書館創新服務獎肯定

內容簡介:

國家圖書館在全球設置臺灣漢學資源中心的海外漢學推廣計畫「The Establishment of Taiwan Resour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TRCCS)—Global Promotion of Chinese Studies of the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R.O.C. (Taiwan )」獲得2015年美國圖書館協會國際圖書館創新服務獎[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ALA)Presidential Citation for Innovative International Library Projects],是今年五件獲獎專案計畫之一,國圖將於今(2015)年6月29日美國圖書館協會年會,接受協會理事長Courtney Young贈獎。

美國圖書館協會創於1876年美國費城,是世界上最悠久與規模最大的圖書館專業協會之一。國際圖書館創新服務獎是Dr. Loriene Roy於2007-2008年擔任協會理事長時開始設立的,目的在鼓勵國際圖書館創新服務,得獎名單是由國際關係圓桌委員會[committee of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Round Table (IRRT)]嚴謹遴選出來的。

國圖多年來與超過80個國家的600多個學術機構進行圖書與期刊的國際出版品交換,推廣臺灣的優質出版品。2012年起,首創推動一個為期四年的國際漢學資源推廣計畫,在世界各地較多漢學研究人口的學術機構研究機構與大學圖書館設置「臺灣漢學資源中心」的服務據點,改變服務的形式,擴大服務對象。截至2015年4月,已在美國、英國、法國、德國、荷蘭、捷克、拉托維亞、日本、俄羅斯、馬來西亞、越南等國設置14個臺灣漢學資源中心的服務網(http://trccs.ncl.edu.tw)。

這次能夠獲獎,理由主有要五:
1.增加國圖與各國研究機構及大學中漢學研究相關單位間的互動,建立點對點的聯絡窗口,也促進各國漢學機構和圖書館之間的互動。
2.開拓更多合作機會,提供圖書館使用者多元服務。館與館之間的合作從交換出版品,拓展到合辦演講與展覽,甚至交換館員受訓,深化雙方合作關係。
3.協助各臺灣漢學資源中心建置合於其服務社群的客製化漢學研究與臺灣研究相關資源。
4.不僅提供漢學與臺灣研究的書籍、影音資料、也提供國圖與臺灣學術機構自製的資料庫給臺灣漢學資源中心使用。
5.可作為其他圖書館與各國建立緊密合作的參考模式。本計畫自2012年執行迄今,英國牛津大學主動與NCL洽談合作,代表本計畫推廣漢學的創新服務受到肯定,此項創新的合作模式,也將繼續在其他國家中發酵。

系統號:

O-005511

【徵才】中研院文哲所徵求專任研究人員

標題:

【徵才】中研院文哲所徵求專任研究人員

時間:

2014年8月15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職缺:本所編制內研究人員1名

二、資格:具有博士學位者

三、專業領域:古典文學

四、應備資料:各一式六份(含學術著作)
(一)詳細履歷
(二)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有教師資格證書者請加附影本)
(三)未來三年研究計畫
(四)歷年學術著作目錄
(五)重要學術著作(1-3種,含學位論文),以外文撰寫者,請附中文摘要。

五、受理方式:請於8月15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至臺北市南港區(115)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研院文哲所秘書室收,洽詢電話:02-27895713 黃先生;E-mail:hopperan@sinica.edu.tw

附記:專業研究領域不符合者,請勿寄件。

系統號:

O-005477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徵聘中國歷史學專任研究人員

標題: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徵聘中國歷史學專任研究人員

時間:

2015年7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職位:助研究員、副研究員或研究員,1名

二、專業領域:中國清代(含)以前歷史

三、申請資格:

1. 具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博士學位者(尚未取得證書者,必須提供博士論文通過口試或審查之證明文件)。
2. 申請「副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擔任副教授至少三年。
3. 申請「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擔任教授至少三年。

四、應備資料:
1. 申請表(可在官網下載)
2. 學術著作目錄
3.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博士論文通過口試/審查之證明文件)
4. 未來研究構想(2-3頁)
5. 近五年重要代表著作各1份(申請「助研究員」職級至多3件;「副研究員」以上職級至多6件)〔如以博士論文為代表作,請務必提供完整論文〕
6. 推薦信2封(由推薦人直接郵寄至本所)

五、截止日期:2015年7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者請檢具上述應備資料,寄送至臺北市南港區 (11529) 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請註明「應徵專任研究人員」]。

相關資訊請洽詢秘書室陳小姐:
Tel: 886-2-2782-9555#240;Email: bihp2@asihp.net。

※有意應徵此職缺者,請至官網下載相關表格。

系統號:

O-005379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徵聘中國古文字學、文獻學專任研究人員

標題:

【徵才】中研院史語所徵聘中國古文字學、文獻學專任研究人員

時間:

2015年8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職位:助研究員、副研究員或研究員,1名

二、專業領域:中國古文字學、文獻學

三、申請資格:
1. 具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博士學位者(尚未取得證書者,必須提供博士論文通過口試或審查之證明文件)。
2. 申請「副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擔任副教授至少三年。
3. 申請「研究員」職級者,須於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擔任教授至少三年。

四、應備資料:
1. 申請表
2. 學術著作目錄
3.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博士論文通過口試/審查之證明文件)
4. 未來研究構想(2-3頁)
5. 近五年重要代表著作各1份(申請「助研究員」職級至多3件;「副研究員」以上職級至多6件)〔如以博士論文為代表作,請務必提供完整論文〕
6. 推薦信2封(由推薦人直接郵寄至本所)

五、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者請檢具上述應備資料,寄送至臺北市南港區 (11529) 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請註明「應徵專任研究人員」]。

相關資訊請洽詢秘書室陳小姐:
Tel: 886-2-2782- 9555#240;Email: bihp2@asihp.net。

※有意應徵此職缺者,請至官網下載相關表格。

系統號:

O-005421

【徵才】政治大學哲學系徵聘2014學年度博士後研究人員

標題:

【徵才】政治大學哲學系徵聘2014學年度博士後研究人員

時間:

2015年6月20日截止

內容簡介:

專長:漢傳佛教哲學、漢傳佛教經典、或聖嚴思想

名額:1名

聘期:預訂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月薪:5萬5千元(內含勞、健保)

資格:於最近六年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獲得博士學位且成績優良。

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1份
2.研究所總成績單1份
3.博士學位證書影本1份(持國外學歷者請先向我國駐外單位辦妥驗證;如因尚未辦妥驗證致起聘時間延後或無法進用,申請人應自行負責)
4.研究計劃1篇(2000字以內)
5.博士論文與其他研究成果2-3篇
6.推薦信2封(請由推薦人本人於2015年6月20日前,獨立將推薦信郵寄至以下地址)

申請截止日期:
申請人應於2015年6月20日前以書面方式(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夾帶附檔方式(以郵件系統所顯示收件時間為準)將上述1-5項文件寄至以下地址或電子信箱:

書面郵寄收件地址:11605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政大哲學系佛教哲學研究室收。
電子郵件夾帶附檔收件信箱:yanfong@nccu.edu.tw(若申請人於信件寄出後8小時內仍未收到本單位之回覆,須主動來電確認。)

聯絡資訊:
若有相關問題,可洽政大哲學系顏小姐,
電話:(02) 2939-3091轉62361
電子信箱:yanfong@nccu.edu.tw

其他備註:
1、本職位由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全額捐助。
2、合格者本單位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面試當天請一併攜帶研究所總成績單正本及博士學位證明(含駐外單位驗證文書)正本,以供查驗。
3、所寄書面資料恕不檢還。

系統號:

O-005528

【獎助】余英時先生人文研究獎

標題:

【獎助】余英時先生人文研究獎

時間:

2015-2019年,每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內容簡介:

「余英時先生人文研究獎」作業要點
一、設置宗旨:
2014年首屆「唐獎」漢學獎得主余英時先生,鼓勵年輕學人投入人文研究的領域,為傳統文化的活化注入更新的生命力,依據財團法人唐獎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唐獎 基金會」)章程第15條第9款獎勵研究補助規定,提撥款項,以五年為期(2015-2019),獎助人文研究之年輕學者撰寫專書或博士論文,並委請中央研 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以下簡稱「史語所」)辦理。

二、獎助領域:
以漢學、人文學研究為主,包括歷史、文字、語言、考古、哲學、宗教、經學、文學與藝術等領域。

三、獎項及申請人資格:
(一)年輕學者撰寫專書
1. 年齡未逾45歲(本年度為民國59年7月1日以後出生者)。
2. 於國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任職之副研究員(含)、副教授(含)以下人文學者。

(二)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
1.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人文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研究生。

四、獎助方式:
(一)專書寫作獎:每年3名,每名新臺幣36萬元。

(二)博士論文寫作獎:每年3名,每名新臺幣24萬元。

五、申請時間:
2015-2019年,每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六、申請辦法:
(ㄧ)請備妥下列資料:
申請表〔詳下方附件下載〕
專書或博士論文寫作計畫書
履歷及著作目錄
近五年已出版之代表作一種(1式3份)
推薦信至少一封,由推薦人逕寄中研院史語所。〔博士候選人須有指導教授之推薦信〕
博士候選人需另檢附博士班在學及資格證明、碩士以上歷年成績單。

(二)請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11529)研究院路2段128號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秘書室收」。(郵戳為憑)

七、審核程序:
史語所審議委員會根據每年申請人之專業背景,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進行審查作業。審查委員若與申請人有親屬、合作研究關係或為博士論文指導者,應行迴避。

八、獎項公布時間:
獎助名單於當年度11月底以前,於唐獎基金會及史語所網站上公布,並另行通知頒獎時間及地點。

九、獲獎人權義:
(一)得獎以一次為限
(二)獲獎人得自行運用獎助金。
(三)獲獎人應於獲獎隔年11月前提交執行報告予史語所。
(四)出版著作(或博士論文定稿)須註明獲此獎助,並送交2份予史語所。
(五)前述著作之著作權人為獲獎人,並同意唐獎基金會及史語所得用於展示及相關教育推廣。

十、本要點由史語所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聯絡人:中研院史語所秘書室 陳靜芬
Tel: 02-2782-9555#240
email: bihp2@asihp.net

有意申請此獎助者,請逕至官網下載申請表。

系統號:

O-005380

【獎助】胡適紀念館第三屆「胡適研究」獎學金

標題:

【獎助】胡適紀念館第三屆「胡適研究」獎學金

時間:

2015年7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主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國內碩、博士學生研究胡適,培養以胡適為研究主題之學術人才,設置「胡適研究」獎學金,自2012年起,連續5年,歡迎資格符合者申請。

二、申請資格:
凡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或學院碩士、博士研究生,以胡適或與「胡適研究」密切相關者之學位論文皆可申請。

三、受理申請時間:
每年1-4月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及胡適紀念館網站發布,接受申請,至當年7月31日截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四、申請辦法:凡有意申請本獎學金者,請備妥下列相關文件、資料以掛號郵寄,並於信封上註明「胡適研究獎學金申請」字樣。
(一)申請人須檢具「申請表」一份(表格下載)。
(二)論文全稿及摘要一式五份,須為當年7月31日前通過考試。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五)上述資料,請寄到 11529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收。聯絡人:莊小姐,Tel:02-2782-1147。E-mail: hushih@gate.sinica.edu.tw。
(六)申請資料及附件,不予退還。

五、獎勵名額與獎學金額
(一)碩士論文每篇獎勵新臺幣參萬元整,若干名。
(二)博士論文每篇獎勵新臺幣陸萬元整,若干名。

六、評選結果
(一)每年於10月31日前,於近代史研究所及本館網站公布,並以書面通知申請者;
(二)每年12月31日以前頒發獎學金。

七、注意事項
(一)獲獎論文出版或發表時,應註明「本論文獲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獎助」字樣。
(二)如有侵權情事發生,本館應撤銷獎助,得獎人應繳回獎學金,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有意申請此獎助金者,請逕至官網下載申請書。

系統號:

O-005381

【獎助】臺灣歷史小說獎

【獎助】臺灣歷史小說獎

標題:

【獎助】臺灣歷史小說獎

時間:

2015年9月1日至30日

內容簡介:

壹、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臺灣和平基金會

貳、宗旨:本獎旨在培養書寫臺灣歷史小說的創作人才,孕育和激發臺灣人對於斯土斯民的歷史情感與想像,深化臺灣人的土地認同和文化認同。

參、徵獎類別:長篇歷史小說

肆、參選者資格:不分海內外的創作者皆可參賽,惟作品須以華文提交審評。

伍、獎額:
一、首獎一名,獎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及獎座一座。
二、佳作二名,總獎金新臺幣伍十萬元(獎額分配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及獎座各一座。

陸、參選作品具備條件:
一、參選作品必須十萬字以上,以臺灣的歷史人物或時代背景為主軸,讓讀者透過故事,自然地親近臺灣的歷史和人物。
二、參選作品須為全新創作,作品之局部或全部皆不得包含曾於任何平臺(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以任何形式(文字、影像、戲劇演出...等)發表過之內容。
三、必須以印刷形式呈現之華文作品。
四、參選作品禁止抄襲,並不得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補助申請案,違反本項規定者,將撒銷參賽及得獎資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柒、收件:
一、收件日期: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方式:
1、依照本會提供之報名表格及相關規範填寫報名。
2、報名表格及簡章可至本會官方網站之活動專頁(http://www.twpeace.org.tw)下載。
3、參選作品須以電腦列印正體中文稿(單面、12級細明體)一式三份。並附上填寫完畢之報名表投寄。格式不符、資料不足者概不受理。
4、所有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5、來稿一律掛號郵寄「10469臺北市民權東路二段42號3樓新臺灣和平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臺灣歷史小說獎」。

捌、評審:
一、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初審由本會就其格式、資格作初步審查。複審及決審由本會特聘知名作家、專家學者及資深編輯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評審結果於12月下旬公佈。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委員會視作品水準決定。
二、所有得獎作品,本會保有三年內之優先改作權。
三、所有得獎作品,得獎者需配合本會進行相關之推廣、宣傳活動。
四、得獎獎金均須依法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系統號:

O-005382

【獎助】2015年度日本交流協會經費資助

標題:

【獎助】2015年度日本交流協會經費資助

內容簡介: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交流協會針對「①日本和臺灣的研究者等在日本或臺灣所舉辦法學、經濟、社會、文學等相關領域的演講會、研習會②在日本或臺灣舉辦的國際會議、研討會③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臺灣舉辦的展覽活動④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臺灣舉辦的戲劇、音樂、舞蹈、傳統藝能等公演」提供部分經費資助。上述相關申請案件,本協會將在審查後以書面方式通知審查結果。相關申請規定如下:

1.宗旨
目的是希望透過日本與臺湾之間的學術交流以及介紹日本文化,協助推動日臺間的學術文化交流。

2.對象
 (1)在日本或臺灣所舉辦的法學、經濟、社會、文學等相關領域演講會、研習會、國際會議、研討會等。(但以自然科學領域為主題之活動、營利活動、宗教活動、政治活動、選舉運動等均不在本項資助對象內)。
 (2)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臺灣舉辦的展覽活動或戲劇、音樂、舞蹈、傳統藝能等的臺灣公演(以營利為目的者不在本項資助對象內)。

3.申請資格
 (1)日本或臺灣的大學、研究中心等研究.教育機關以及非營利團體。
 (2)日本或臺灣的美術館、劇團等主辦單位,或舉辦展覽、公演的日本團體。
 (3)不跨年度,能在同一年度內實施並結束之活動。
  ※原則上不受理前一年度已獲得本協會資助之同一活動申請。

4.申請日期
 (1)於2015年4月至9月之間舉辦的活動,請於2015年1月23日(週五)前提出申請。
 (2)於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之間舉辦的活動,請於2015年7月31日(週五)前提出申請。
 ※使用中文或日文填妥本協會規定之各式申請表格。使用中文者請另行提出日文摘要。
 ※申請機票費用補助者,請務必附上經濟艙票價之臺幣估價單。

5.資助項目
本協會資助總金額為該活動所需總經費之50%以內。(去年度採用案件之資助金額約為每件10萬日幣~50萬日幣左右)。超出資助範圍之經費請自行負擔。
(1)演講會、研習會
 ①資助對象往返日本↔臺灣之經濟艙機票費用。
 ②資助對象之住宿費(自會議前一日起至結束當日為止,7日內為限)
  a.在日本舉辦之每日上限為17,800日幣。
  b.在臺灣舉辦之每日上限為20,600日幣。
  ※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2)國際會議、研討會
 ①為了演講、發表或研討而訪臺(或訪日)者往返日本↔臺灣之經濟艙機票費用
 ②為了演講、發表或研討而訪臺(或訪日)者之住宿費(等同前項演講會、研習會之待遇)
 ③場地租借費
 ④會場佈置費
 ⑤口譯費
 ⑥宣傳資料製作費
 ⑦會議資料製作費
 ⑧報告書製作費
 ⑨臨時工作人員雇用費
 ⑩通訊費等
  ※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3)展覽活動
 ①作品運送費
 ②畫冊製作費
 ③作家及專家往返日本↔臺灣之經濟艙機票費用
 ④作家及專家之住宿費(每日上限為20,600日幣)
   ※事前調查經費和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4)公演活動
 ①公演相關人士往返日本↔臺灣之經濟艙機票費用
 ②行李之國際運送費
  ※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6.經費資助條件
 (1)申請者務必在活動相關資料中註明本協會為贊助單位。此外,也請將海報、傳單等宣傳資料各2份寄交本協會。
 (2)申請者於申請當時所填寫之活動計畫若有變更,請即刻告知並取得本協會之同意。
 (3)請在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將包含收支報告等的實施成果報告書(制式表格)寄達本協會。本協會資助之經費項目,務必附上相關收據正本(亦可影印後加蓋「與正本相符」之戳記)。機票部分則請附上登機證票根(或航空公司發行的搭乘證明)。
 (4)由申請者擔負舉辦該活動之所有相關活動。  
 (5)絕不從事政治活動或其他任何違反舉辦宗旨之活動。 

7.經費資助方法
 申請者(單位)提交報告書之後,本協會將檢據核銷並支付相關經費。

8.申請.洽詢單位
 依申請者(單位)所在地不同,申請地點分別為:
 ①日本
  日本交流協會東京本部
  〒106-0032 東京都港区六本木3丁目16番33号青葉六本木ビル7F
  TEL 03(5573)2600  FAX 03(5573)2601
 ②臺灣
 ◎北部及中部機關團體請洽詢臺北事務所
  日本交流協會 臺北事務所
  10547 臺北市慶城街28號 通泰大樓
  TEL (02)2713-8000  FAX(02)2713-0541
 ◎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臺東、澎湖等機關團體請洽詢高雄事務所
  日本交流協會 高雄事務所
  8027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 南和和平大樓9樓
  TEL (07)771-4008  FAX(07)771-2734

※有意申請此獎助者,請逕至官網下載申請書。

系統號:

O-005383

【獎助】現代中国地域研究海外学術交流支援プログラム

標題:

【獎助】現代中国地域研究海外学術交流支援プログラム

時間:

2015年10月30日截止

內容簡介:

(1)応募資格は、博士課程学生およびOD、常勤・非常勤、専任を含む若手研究者とする。応募者の年齢制限は45歳までとするが、参加の意義などを含め柔軟に対応する。

(2)参加する研究機関の会議・ワークショップ等は各自が自分で情報を収集し、参加する可能性を探ることを原則とする。但し、早大拠点事務局も海外での学術会議・ワークショップの情報収集に当たっており、その情報はHPを通して提供する。希望者が多い場合、拠点代表を中心に審査委員会をつくり検討する。

(3)学術会議等の参加にあたって、発表者、コメンテーターなどは問わないが、たんなる会議参加者ということでは応募の資格に当たらない。

(4)支援金額に関しては、現地までの往復の交通費(飛行機はエコノミーディスカウント・チケット)、および宿泊費で、太平洋を越える国(豪州を含む)の場合は上限20万円、アジア各国の場合は上限15万円で実費を支給する。帰国後、航空券の領収書と搭乗券半券の提出が義務づけられる。

(5)応募者が参加する学会会議、ワークショップの実施時期は、2016年3月31日までとする。

(6)助成金の使用は、応募者の学会参加に限定する。学会実施期間以外の現地滞在は原則上認めない。学会開催日の前日の現地到着、終了日の翌日の帰国が基本ルールとする。

(7)申し込み締め切りは、2015年10月30日とする。採択の可否に関する結果は11月中旬にメールで本人に通知する。予算に限りがあるため、10月30日以前に応募者数が予算枠を超えた場合、直ちに募集を打ち切る可能性がある。その際、募集終了の通知は現代中国研究所のHPに掲載する。応募者は現代中国研究所HPの関連情報をチェックの上、応募手続きを進めること。

(8)支援採択者は海外での報告を終えた後、報告ペーパー、および報告会を主催した研究機関の現代中国研究活動状況に関する報告書を、早大拠点事務局に提出すること。

系統號:

O-005464

【徵稿】《中央大學人文學報》第60期徵稿徵稿

標題:

【徵稿】《中央大學人文學報》第60期徵稿徵稿

時間:

2015年6月30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本學報為中央大學文學院所發行之純學術刊物,自2014年4月起改為半年刊,每年四月、十月定期出刊。

二、本學報以推動「跨門、領域與文化」之人研究為宗旨,竭誠歡迎海內外學者專家賜稿,發表有關中外之文、歷史哲藝術社會化等人文研究之學術論文。

三、本刊刊載中、英、法文純學術論文及書評為主。至於特設的專題之徵稿,另行公告於本學報專屬網頁;書評所評論者,應以近三年出版之中外書籍為原則。中文稿以二萬字為原則,英、法文稿以一萬字為原則(指字數、非字元數,含註腳、引用書目)。書評稿以五千字為原則。如有特殊稿件及特約稿可不在此限,由本刊編輯委員會依審查結果裁定。

四、本學報係採三階段匿名審查制度,審查人由編輯委員會推薦。來稿初審由編輯委員或校內專家負責;初審通過後,再送請二位校外學者專家複審。若二名學者專家意見相左,則將送請第三位專家審核,第三階段則由編輯委員依據外審意見進行決審。本刊對審查通過者,可視各期稿件多寡,調整其刊登時間。

五、本學報隨時接受來稿,隨到隨審,來稿不再退還,採用與否原則上將於三個月內以專函奉告。已出版或已投寄他處之稿件,以及已通過之學位論文與網路論文皆視同已發表,請勿再投寄本學報。

六、來稿應依序包括下列各項:
1.標題頁:含中、英文之論文標題、作者姓名、所屬之機關名稱與職稱、通訊地址、電子郵件信箱網址與聯絡電話。
2.中、英文摘要(以三百五十字為限)與關鍵詞(三至六個)。
3.正文及註釋(寫作格式請參閱撰稿體例)。
4.徵引文獻(寫作格式請參閱撰稿體例)。

七、作者須自負文責。論文中牽涉版權部分(如圖片或較長之引文),請事先取得原作者或出版者之書面同意,本學報不負版權責任。

八、獲得刊登之論文,由作者負責第二次校稿。

九、來稿經審查通過採用,將通知作者提供修正稿及定稿電子檔案,並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書乙份。凡經本刊收錄刊登之論文,即視為作者同意將稿件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予本刊出版者所有,惟著作人仍保有未來集結出版、教學等個人使用權利,如須轉載刊登需經本刊同意。

十、投稿著作經本刊刊登後,所有列名作者同意本刊得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再授權經本
刊授權之資料庫,並得以數位方式為必要之重製、公開傳輸、授權用戶下載及列印等行為。作者交付稿件時,應一併附上著作權授權書。

十一、來稿刊出後,隨即致贈作者當期《中央大學人文學報》二本及完整電子檔案,不另付稿酬。

十二、投稿請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方式寄至電子信箱:ncu33016@gmail.com。如無法傳寄電子郵件時,亦可寄紙本稿件至:32001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中央大學文學院《中央大學人文學報》編輯委員會。

第60期主題:「音樂與手稿研究」專號

音樂作品,如同詩歌、小說等文學創作,無不是作曲家從意念的產生,靈感的找尋,材料的設計與結構佈局,到實際的落筆寫作與修改等過程中殫精竭慮的工作成果。創作時,某些無意識的筆法或樂思轉折,甚至可能成為作曲家音樂風格的表徵。專號歡迎藉由音樂手稿研究反思音樂研究,但凡作曲家靈感來源之手札、筆記,與作品相關連之書信往返,創作過程之草圖與大綱,作品手稿之修訂與版本,乃至於作曲家在此過程中對於往昔大師之記憶與遺忘的探索心路,均為專號涵蓋之研究範圍。透過音樂手稿的研究,既可讓人窺知作曲家創作過程的繁複曲折,從中挖掘之隱含於手稿和相關物件的各種訊息,更能豐富吾人音樂以外的人文思考與現有之音樂研究典範。

系統號:

O-005384

【徵稿】《中正漢學研究》徵稿

標題:

【徵稿】《中正漢學研究》徵稿

內容簡介:

《中正漢學研究》自2010年起連年選入「臺灣人文學引文索引核心期刊(THCI Core)」,將繼續秉持嚴謹精神,編輯出版漢學研究優秀論文。本刊每期規畫一項議題,刊載相關論文以成專輯。除專輯之外,保留相當篇幅給一般性論文。本刊長期向國內外漢學界徵集優秀稿件,採隨到隨審方式,誠請中國文史哲領域學者踴躍賜稿,博士候選人來稿亦甚歡迎。

本刊自2009年6月起,陸續敦聘編審諮詢顧問,透過臺、港、中、美、日、韓、法等地聲譽卓著之漢學家通訊諮詢,擴大本刊論述精湛、議題前瞻之學術視野。本刊蒙獲海內外知名學者賜稿,包括:楊儒賓、大木康、鄺芷人、蕭相愷、蔡振念、周明初、衣川賢次、李豐楙、顏崑陽、廖炳惠、陳正宏、朱曉海、許東海、張高評、衣若芬、鄧育仁、康保成、黃仕忠、浦安迪、竺家寧、簡錦松、鄭利華、王德威、巫仁恕、許俊雅、夏曉虹、李光哲、伊維德、蕭馳、張伯偉、徐志平……等教授(按刊期次第排序),諸篇優質論文業已陸續刊載,增益本刊的學術品質。

※2015年12月號專題:「佛經語言學」,截稿日期為2015年9月4日。

非專題相關稿件全年徵稿,敬請各界專家踴躍賜稿,「稿約」、「撰稿格式」、「期刊全文」敬請自行點閱瀏覽,觀迎參酌利用。

系統號:

O-005385

【徵稿】《歷史臺灣》第10期徵稿

標題:

【徵稿】《歷史臺灣》第10期徵稿

時間:

2015年9月1日截止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刊為半年刊,採公開徵稿,刊登有關臺灣史及博物館研究之中、英文學術論著、文物史料譯介、田野調查短論、論壇、書評。尤其歡迎針對該館典藏、展示、推廣教育或運用該館館藏品之研究。本期專號主題為「臺灣戰爭史研究」,除專號主題文章外,也接受一般文章投稿,本期截稿日期為2015年9月1日止,第10期預計2015年11月20日出刊。

※有意投稿者,請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官網下載附件。

系統號:

O-00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