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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中山大學中文系徵聘專任教師

標題:

【徵才】中山大學中文系徵聘專任教師

時間:

2014年8月15日截止

報導者:

中山大學中文系

內容簡介:

一、職級: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二、名額:3名。

三、學術專長:中文系相關領域(以思想義理、古文辭賦優先)。

四、聘任日期:完成本校相關聘任程序後,依會議決議聘任日起聘。

五、應徵資格: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博士學位。
(二)符合本校專任教師聘任資格審查要點之規定。

六、檢附資料:
(一)完整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國立中山大學擬聘教師資料表」填寫)及著作目錄表(需含博士論文題目,目錄表請依本系學術指標分級填列,本系學術指標,請連結本系網頁查詢)。
(二)學經歷(教師證書、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及榮譽證明(國科會獲獎證明等)。
(三)博士論文及最近五年內(2009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學術著作一份,如有五年以上具有重大影響力之著作敬請一併檢附。
(四)個人資料表及著作目錄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遞至聯絡人信箱,通過本系初審後需另繳推薦信函三封。

七、本次甄選依據「國立中山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聘任規則」及「國立中山大學專任教師聘任資格審查要點」辦理,上述規則可於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http://ope.nsysu.edu.tw/files/11-1017-363.php#a3)。本系新進教師所開設課程時數,應授滿本校專任教師每週基本授課時數,不另併計抵充或酌減。

附註:應徵者請備妥前述資料於2014年8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 劉昭明主任收」
洽詢電話:07-5252000轉3053
聯絡人:李助教
傳真:07-5253069
E-mail: suchi@mail.nsysu.edu.tw

系統號:

O-003636

【徵才】彰化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徵聘專案教師

標題:

【徵才】彰化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徵聘專案教師

時間:

2014年9月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應徵資格:
(一)初任教師:獲得國內外大學中國文學博士學位者(獲博士學位次月起算2年內,未曾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並取得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二)非初任教師:已獲得國內外大學中國文學博士學位且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3年至少應有1篇論文發表(相當於TSSCI、THCI、THCI Core、CSSCI、科技部優良期刊、具審查機制之期刊論文或專著及其他國際知名期刊索引如A&HCI、SSCI、SCI、EI等)。
2、最近3年至少應主持或共同主持1個科技部或其他政府機關委託之研究計畫。

二、徵聘職稱:專案教師(助理教授職級)。

三、任教科目:限大一國文。

四、徵聘名額:一名。

五、聘期:依學校作業期程,職級依學校規定聘任。

六、聘用方式與權利義務:依規定須經系、院、校三級三審通過,專案教師「非本校編制內人員」,其權利義務悉遵照本校進用專案教師實施辦法之規範。

七、專案教師必須義務從事系所行政工作。

八、申請截止:2014年9月1日(以郵戳為憑)。

九、繳交資料:
1.徵聘教師申請書、徵聘教師基本資料表、新聘教師履歷表(請至官網下載)。
2.自傳。
3.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含博士班成績單)影本。
4.博士論文。
5.近五年內(99年2月1日以後)已出版之學術論著(含目錄)。
6.國外學歷未持有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者,請檢附駐外單位學歷驗證正本,已具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

【以上資料一式兩份請依上開順序裝訂成冊(論文.著作另外成冊)(恕不退件)。】

十、郵寄地址:「500 彰化市進德路1號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王年双主任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文學系專案教師」。

十一、聯絡人:(04)7232105轉2607
黃琇雯助教
電子郵件:cynthia@cc.ncue.edu.tw
本系網頁:http://chinese.ncue.edu.tw/

系統號:

O-003742

【徵才】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徵才

標題:

【徵才】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徵才

時間:

2014年8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職缺:本所編制內研究人員。

二、學科範圍:近代史研究。

三、申請資格:具有國內、外博士學位,且具備學術中文之工作能力者。

四、應備證件:
1.詳細履歷(請列明學科專長及語文能力)及全部學術著作目錄。
2.最高學位證書影本。
3.重要學術著作(含學位論文)至多5項。以外文撰寫者,請附中文摘要。
4.推薦函3封。
5.研究計畫(至多五頁)。

五、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登入本所網站 (http://www.mh.sinica.edu.tw/PGSysResearchers_Apply.aspx);

六、申請日期: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七、聘用及待遇:依照「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及相關辦法聘任之。

系統號:

O-003653

【獎助】2014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郭雪湖臺灣藝術發展研究獎」

標題:

【獎助】2014年度國立歷史博物館「郭雪湖臺灣藝術發展研究獎」

時間:

2014年10月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宗旨
為感謝名書家郭雪湖先生捐贈新臺幣壹佰萬元,並獎助、培育臺灣藝術發展及研究優良人才,特設置本研究獎金。

二、獎金來源
由郭雪湖先生捐出行政院文化獎獎金與個人積蓄,合計新臺幣壹佰萬元為基金,並以其孳息發放研究獎金。本項基金並得接受熱心人士捐贈,以擴大其母金與孳息。

三、組織
本研究獎金設管理委員會管理之,置委員3至5人,由國立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聘請之。每屆聘期2至3年,除本館館長兼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外,其他委員就藝術界資深人士及社會公正人士聘請之。

四、參加資格
國內大專院校之文、史、藝術或教育等相關科系學生、教師或社會人士皆可申請。已獲得其他獎金之論文,不得申請本研究獎金。

五、獎助時間、名額與金額
本研究獎金每2至4年遴選一次,得獎者壹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第一屆於2010年開始)

六、論文範圍
以臺灣藝術教育研究為範圍,論文題目自定。

七、論文形式
1、文言、白話不拘,以學術論文格式撰寫,每篇論文以6千至2萬字為原則,並附600字以內摘要。
2、論文配圖須取得合法版權,如有抄襲、代筆、使用譯稿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況,本館將取消其獲選資格並追回研究獎金,有關法律責任由論文著作人自行負責。

八、發表方式
本館有權無償刊登獲選論文於本館相關出版刊物,並加註獲得「郭雪湖臺灣藝術發展研究獎」字樣;獲選論文不得發表於本館以外之其他刊物。

九、申請方式
一律採取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件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國立歷史博物館研究組收(並註明參加「郭雪湖臺灣藝術發展研究獎」論文申請)。

十、申請資料
(一)研究獎金申請表乙份。(請至官網下載)
(二)論文紙本與電子檔各乙份。(獲選與否均不退回)
(三)紙本規格:
1.採A4直式橫印,文字自左至右編排,每行中文35字細明體,每頁不超過30行。
2.內容依序包括封面、書名頁(同封面)、摘要、目次(包括正文與圖版)、正文、附錄、封底等,並加註頁碼,繕打裝訂成冊。
3.封面應載明「郭雪湖臺灣藝術發展研究獎」論文(16級楷書體於左上角)、論文主題(20級楷書體於第8行處居中)與申請人(16級楷書體於第20行處居中)。
4.電子檔採Word(*.doc)檔。

十一、截稿日期:2014年10月01日(以郵戳為憑)。

十二、公佈得獎:2014年11月中旬公佈獲獎名單,並於本館館慶時公開頒獎。

系統號:

O-003684

【獎助】The Chiu Scholarly Exchange Program for Taiwan Studies(邱氏臺美學者交換計劃)

【獎助】The Chiu Scholarly Exchange Program for Taiwan Studies(邱氏臺美學者交換計劃)

標題:

【獎助】The Chiu Scholarly Exchange Program for Taiwan Studies(邱氏臺美學者交換計劃)

時間:

2014年8月8日截止

內容簡介:

The School of History, Philosophy and Religion, Oregon State University, is excited to announce the Chiu scholarly exchange program for the 2014-5 academic year. Based on the generous support from the Chun and Jane Chiu Family Foundation, the program encourages trans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research concerning Taiwan. It awards travel grants to Taiwan-based scholars who plan short-term research trips to the U.S., and U.S.-based scholars who plan short-term research trips to Taiwan.

We will support each grantee with a travel grant not to exceed $7000. The scholarship can be used in conjunction with other awards. Individuals should submit their proposals to the Chiu Scholarly Exchange Program for Taiwan Studies committee.* Proposals should be submitted electronically (to hip@oregonstate.edu) no later than August 8, 2014.

Guidelines**

1. A grantee must hold a doctoral degree or be a Ph.D. candidate.

2. Any funded Taiwan-based scholar should be a Taiwan studies specialist. U.S.-based grantees should undertake Taiwan-focused research, or projects that include Taiwan as an important dimension, and show promise of making crucial contributions to Taiwan Studies in the future.

3. The travel grant must be used before September 15, 2015. This grant should be used for research trips during the summer or at other periods of the year, as preferred by the grantee.

4. Since each award will not exceed $7000, the grantee is encouraged to apply for support from other funding agencies.

5. It is expected that a grantee’s stay in the U.S./Taiwan will be 20-45 days in length. Grantees might lengthen their stay with supplemental support from other sources.

6. To apply for this grant, applicants must fill out (in full) the program’s application form. They should list the libraries / archives / institutions they plan to visit, the length of their stay in the U.S. / Taiwan, as well as estimated airfare, and projected daily expenses (hotel and per diem).*** In addition, applicants must submit a copy of their CV, and a statement summarizing the proposed research and briefly describing the importance (to their research) of the archives or library materials to be examined. This statement should not exceed three pages (double-spaced, Times New Roman, font size 12).

7. Grantees should inform the Chiu Scholarly Exchange Program of any important changes (i.e.. destinations) in their travel plans.

8. After the research has been completed, the grantee must submit to the School of History, Philosophy, and Religion, Oregon State University a written report (not to exceed 900 words) that summarizes the research trip. The report should be submitted electronically to hip@oregonstate.edu. In addition, in all publications that make use of the research materials gathered by this trip, grantees should acknowledge the funding of the Chun and Jane Chiu Family Foundation.

系統號:

O-003685

【獎助】NIHU現代中国地域研究早稲田大学拠点「海外学術交流支援プログラム」

標題:

【獎助】NIHU現代中国地域研究早稲田大学拠点「海外学術交流支援プログラム」

時間:

2014年8月30日截止

內容簡介:

(1)応募資格は、博士課程学生およびOD、常勤・非常勤、専任を含む若手研究者とする。応募者の年齢制限は45歳までとするが、参加の意義などを含め柔軟に対応する。

(2)参加する研究機関の会議・ワークショップ等は各自が自分で情報を収集し、参加する可能性を探ることを原則とする。但し、早大拠点事務局も海外での学術会議・ワークショップの情報収集に当たっており、その情報はHPを通して提供する。希望者が多い場合、拠点代表を中心に審査委員会をつくり検討する。

(3)学術会議等の参加にあたって、発表者、コメンテーターなどは問わないが、たんなる会議参加者ということでは応募の資格に当たらない。

(4)支援金額に関しては、現地までの往復の交通費(飛行機はエコノミーディスカウント・チケット)、および宿泊費で、太平洋を越える国(豪州を含む)の場合は上限20万円、アジア各国の場合は上限15万円で実費を支給する。帰国後、航空券の領収書と搭乗券半券の提出が義務づけられる。

(5)応募者が参加する学会会議、ワークショップの実施時期は、2015年3月31日までとする。

(6)申し込み締め切りは、2014年8月30日とする。採択の可否に関する結果は9月下旬頃にメールで本人に通知する。予算に限りがあるため、8月30日以前に応募者数が予算枠を超えた場合、直ちに募集を打ち切る可能性がある。その際、募集終了の通知は現代中国研究所のHPに掲載する。応募者は現代中国研究所HPの関連情報をチェックの上、応募手続きを進めること。

(7)支援採択者は海外での報告を終えた後、報告ペーパー、および報告会を主催した研究機関の現代中国研究活動状況に関する報告書を、早大拠点事務局に提出すること。

系統號:

O-003720

【獎助】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5年度「考古學門獎助研究生計畫」申請

標題:

【獎助】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5年度「考古學門獎助研究生計畫」申請

時間:

2014年10月15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申請資格
國內外大學考古學相關學系之本國籍研究生。
學位論文研究主題與本所考古學門之研究範疇相關,或與本所典藏考古資料整理研究有關者。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止。

三、獎助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得再申請1次)

四、獎助金額:
碩士生每人每月獎助學金新臺幣12,000元。
博士生每人每月獎助學金新臺幣24,000元。
獎助期間內經本所同意,最多可再領取一份院外單位提供之兼職酬金或獎學金,其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000元;另辦理休學者即不符合獎助資格。

五、應備資料及申請方式:
申請表(可在官網下載)
大學或碩士班畢業證書、學生證影本(加蓋註冊章戳)
大學碩、博士班成績單。
學位論文研究計畫書(含參考著作目錄)
履歷
著作目錄、相關著作(最多3種)
所屬學校二位教授推薦信函(由推薦人逕寄本所)
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一式3份(含正本)寄至:11529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註明:申請考古學門獎助研究生計畫);其中第4項、第5項及第6項請另附電子檔,郵寄至E-Mail: cfas@gate.sinica.edu.tw。

六、經本學門審核通過予以獎助者,需遵守下列相關事項:
由本學門研究人員給予指導。
每週到所日數以不少於2日為原則,並應參與本學門之學術研究活動。
得使用本所公用電腦設備、借閱本所圖書館書籍,本所得視情形調配研究空間。
每半年(6月及12月)應提供研究進度報告予指導人員,並於年度結束前10日提交研究報告備查,及舉行一場成果發表會。
其他未盡事宜,依照本所規定辦理。

七、本案洽詢電話:許小姐(02)2782-9555分機675,E-Mail:cfas@gate.sinica.edu.tw。

系統號:

O-003743

【獎助】臺灣哲學學會2014年南海碩士論文獎論文甄選

標題:

【獎助】臺灣哲學學會2014年南海碩士論文獎論文甄選

時間:

2014年9月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參加資格:
(一)凡於2011年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止自中華民國國內已立案大學之碩士班畢業,並取得證書者,得參加本屆碩士畢業論文甄選。

(二)不限哲學研究所之畢業生,惟論文應具哲學性。

二、參加辦法:
(一)備妥碩士畢業論文全文紙本兩份;

(二)檢附該論文之碩士學位畢業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三)請附上聯絡電話與電子郵件信箱,於截止日期2014年9月1日(一)以前以掛號方式郵遞至:
11102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 第二教研大樓D0827室)
臺哲會執行秘書 收

三、獎勵方式:
(一)依評選結果分別授以傑出獎(獎金貳萬元)、優秀獎(獎金壹萬伍仟元)及佳作獎(獎金壹萬元)。

(二)頒發中英文獎狀,並於本會網站上公佈獲獎名單。

(三)獲獎者應接受本會安排,於當年度臺哲會學術研討會上發表論文。

備註:
(一)本獎獎金係由「南海文教基金會」授予,獎狀頒發及評選等則由臺灣哲學學會另組評審委員會綜理之。
(二)聯絡請洽臺灣哲學學會執行秘書 張峰賓(電郵:tpa.staff1@gmail.com)。

系統號:

O-003759

【獎助】第27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

標題:

【獎助】第27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

時間:

2014年8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目的: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文學之貢獻,鼓勵文學創作和文學翻譯,深耕文學土壤,增進寫作風氣。

二、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一)散文創作類:

1.不限題材,文題自定,字數3,500至5,000字為限。

2.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獎座1尊。

3.評審獎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牌1面。

(二)翻譯類(英譯中)─譯詩組:

1.譯詩組之題目,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訂定。

2.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獎座1尊。

3.評審獎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牌1面。

(三)翻譯類(英譯中)─譯文組:

1.譯文組之題目,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訂定。

2.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獎座1尊。

3.評審獎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牌1面。

三、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頒獎:

(一)收件:自2014年7月1日開始收件。

(二)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截止(郵寄以臺灣郵戳為憑)。

(三)得獎名單公布日期:2014年11月7日。

(四)頒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頒獎日。

四、參加辦法(擇一即可):

(一)採掛號郵寄報名:

1. 請由此下載報名表及作品稿紙;

2. 填妥後印出連同投稿作品紙本一式5份與電子檔案光碟,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第27屆梁實秋文學獎工作小組收」;

3. 並在信封上註明徵選類別(散文創作類、翻譯類譯詩組、翻譯類譯文組)。如同時參加一項以上之類別,請分別以不同信封寄件,否則將由工作小組擇一參賽。徵選作品一律不可抽換或退件。

(二)採線上投稿報名:

1.作品請記得下載徵文用作品稿紙,以(word)存檔;

2.進入系統報名,上傳作品至活動平臺,投稿作品一律不可抽換或退件。

五、參賽條件:

(一)投稿作品須以中文寫作,且應由個人創作或翻譯。抄襲、冒用他人作品、利用他人姓名參賽或集體創作翻譯者不列入評選。

(二)投稿作品必須是首次參賽,不受理已參加過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並須未曾出版,且未在任何報刊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或各種電子出版型式)等公開發表。

(三)參加翻譯類譯詩組或翻譯類譯文組徵選,須翻譯該類所有題目。

(四)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首獎者,其後一屆,不得應徵同一類組獎項。散文創作類則不受此限。

(五)投稿作品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競賽活動後,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及獎座(牌),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六、評審方式:

(一)投稿作品送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不得更換稿件。

(二)評審作業:採取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

1.初審:資格審查,依據徵選辦法審定

2.複審、決審:作品審查均聘請知名作家、學者或評論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以昭公允。評審委員名單與得獎人名單同時公布。

(三)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四)徵選類別之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

七、發表及出版:

(一)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紙本與電子書等)將專屬授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並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安排收輯製作、或授權收輯製作任何出版品,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二)得獎作品均在中華日報發表,不另支稿費。

八、徵文稿件繳交格式:

(一)作品格式請以主辦單位提供之稿件格式(下載網址),A4大小、字體12級、新細明體橫式排列,並連同報名表一同寄送,一份作品使用一份報名表。

(二)文末請註明字數,字數不符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三)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中文列印,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

(四)稿末單獨另起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E-mail信箱、聯絡電話及簡歷,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五)上傳投稿作品檔名為「投稿文類/作品名稱/作者姓名」。

九、注意事項:

(一)翻譯類譯詩組及翻譯類譯文組之題目,請於「第27屆梁實秋文學獎」活動網站下載,恕不提供傳真服務。

(二)投稿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稿件請勿書寫繕打作者姓名或個人資料,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違者不列入評選。

(三)得獎者須另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四)參賽者填寫本活動所須個人資料後,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保存及刪除,本活動所有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獎項及申報個人所得使用,不移作他用。

(五)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額。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六)獎金將以電匯方式送出,匯款金額將於獎金金額中扣除手續費。

(七)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八)凡參賽即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須尊重本辦法有關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九)辦法內容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請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並以公告為準。

十、洽詢電話:
(02)77345289 陳靜儀
(02)77345286周芷綺

有意參加本獎助徵文者,請逕至相關網址下載報名表及題目。

系統號:

O-003757

【徵稿】2014臺灣大學出版中心《中國思想史研究叢書》徵求專書著作

標題:

【徵稿】2014臺灣大學出版中心《中國思想史研究叢書》徵求專書著作

時間:

2014年8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叢書主編】
鄭吉雄(香港教育學院文化史講座教授,臺灣大學中文系退休教授)
伍安祖(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歷史系教授)

近一世紀以來海內外「中國思想史」之研究,名家輩出,勝義紛起,尤其近年來隨著出土文獻的刊佈,在此一領域包括文獻、方法、觀念各方面的研究,更有日趨蓬勃之勢。臺大出版中心成立《中國思想史研究叢書》,延邀鄭吉雄教授及伍安祖教授擔任主編,出版以「中國思想史」為研究範疇的高品質學術著作。研究主題包括:
1.以傳統文獻或出土文獻為基礎的中國思想史的研究
2.中國思想史全程、斷代、或專門課題之研究
3.從中西比較觀點考察或解釋中國思想史之研究
4.中國思想史重要原典或研究文獻的譯著
(以中文或英文撰寫之論著均所歡迎,但不含介紹性或入門讀物。)

本叢書設有嚴謹而客觀的學術審查機制,與專業而完整的編輯服務,為中國思想史研究者提供一開放、優良的出版途徑。歡迎東西方學術界賢達踴躍賜作。

長期徵稿,全年收稿。

賜稿請填寫投稿者個人資料表,註明作者姓名、服務單位、職稱、通訊地址、電話、E-mail信箱,以便聯繫。書稿審查通過後,由出版中心與作者簽訂「出版契約書」,進入編輯出版流程。

※敬請作者備妥書稿紙本或電子檔,寄至:
臺大出版中心編輯部
紀淑玲
地址: 10087 臺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8號澄思樓2樓(國立臺灣大學水源校區)
E-mail: lisachi@ntu.edu.tw(主旨請註明「中國思想史研究叢書投稿」)
洽詢電話: 02-33669983

系統號:

O-003686

【徵稿】《臺灣師大歷史學報》徵稿

標題:

【徵稿】《臺灣師大歷史學報》徵稿

時間:

長期徵稿

報導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內容簡介: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稿約
一、本刊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出版,內容以史學專論、研究討論、書評為主,歡迎未出版之史學論著來稿。

二、請參照本刊撰稿格式撰寫,存普通文字檔。文長請勿超過三萬字,來稿請附英文篇名、中文摘要(三百至五百字)、英文摘要,與中、英文關鍵詞。

三、來稿由本刊編輯委員會約請相關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後刊載。

四、如經刊載,不付稿酬,致送作者當期學報三本、抽印本三十本。

五、本刊不負責來稿內容之版權問題(如圖、表及長引文等),請作者先行取得版權持有者之同意。

六、本刊與華藝數位藝術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電子期刊合作出版計畫,來稿刊載後如同意收於該電子期刊,請附授權同意書。

七、來稿請繳交電腦文書處理後之稿件電子檔(如有特殊需要請另提供紙本),並附作者中文及英文姓名、服務單位、職稱、地址、電話或e-mail 等聯絡資料。

八、投稿或相關編輯事項之函件,請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辦公室。

地址:106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 號
電話:(02)7734-1504
E-mail:ntnuhistory@gmail.com(主旨請註明「學報投稿稿件」)

系統號:

O-003687

【徵稿】《臺灣學誌》第11期徵稿啟事

標題:

【徵稿】《臺灣學誌》第11期徵稿啟事

時間:

2014年10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1.《臺灣學誌》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語文學系出版之學術期刊,訂於每年4月、10月出刊。舉凡有關臺灣文化、語言、文學、歷史、傳播、政治、社會變遷等臺灣研究領域之學術性論文,均歡迎賜稿。

2.徵稿類型包括:一般論文、專題論文、書評。

3.第11期專題:性別與臺灣文學、影像、文化(徵稿不限專題論文)

4.第11期發行時間:2015年4月。

5.第11期徵稿期限:即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

6.論文繳交須含紙本二份及電子檔一份。繳交內容包含:(一)論文全文;(二)投稿者資料表。

7.詳細徵稿訊息請務必參見本系網站「臺灣學誌」專區: http://www.tcll.ntnu.edu.tw/ad/super_pages.php?ID=ad2。

系統號:

O-003688

【徵稿】《中國文學研究》第39期徵稿

標題:

【徵稿】《中國文學研究》第39期徵稿

時間:

2014年8月5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本刊為純學術性刊物,專門發表中文研究所涉獵範圍之學術論文。

二、本刊為半年刊,第39期於103年8月5日截稿;半年刊之截稿時間約為每年1/31及7/31(遇重大假日則延後截稿日期,詳參該期稿約)。本刊全年隨時接受稿件,依照編委會處理時程將來稿分別派入不同期別。

三、園地公開,歡迎各校研究生投稿;唯翻譯類或已發表、已出版之稿件概不受理(已通過之學位論文及網路文章皆視同已發表)。

四、本刊稿件限用中文撰寫,文體不拘,來文字數需一萬字以上,不超過二萬五千字為原則﹙以電腦字元計,含空白及注釋;不含摘要、關鍵詞及參考書目,唯參考書目請控制在兩頁以下﹚。

五、本刊版式採橫排,為便利編輯作業,務請依照本刊撰稿格式(詳見次頁)書寫,並依word預設之格式寫作,避免不必要之格式設定,格式差距過大本刊得不受理來稿。

五、稿件中涉及版權部分(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者之書面同意,本刊不負版權責任。

六、本刊由臺大中文所所長聘請主編及編輯委員成立編輯委員會,處理集稿、審稿、編印及其他與出版有關之事宜;如有爭議事項為本約所未盡者,概由編輯委員會商議決定之。

七、本刊論文,須經兩階段審查,本刊編輯委員會於截稿後將商議淘汰部份投稿稿件(恕不退稿,請自行留底);送審稿件經兩位專家審查通過後刊登;為維持審查公平性,論文中請勿感謝寫作過程所得之助益。

八、編輯委員會得要求撰稿人對其稿件作適當之修訂。

九、獲刊登者每一撰稿人致送本刊兩本、抽印本二十份,不另致酬。

十、來稿經本刊接受刊登後,作者同意將著作財產權讓與本刊,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日後除作者本人將其個人著作集結出版外,凡任何人任何目的之重製、轉載(包括網路)、翻譯等皆須事先徵得本刊同意,始得為之。

十一、本刊論文均將授權國家圖書館及臺大出版中心建置期刊資料庫,並於本系網頁發行電子期刊,作者若不能配合授權,本刊亦得不予刊登。

十二、來稿請以word或純文字檔儲存之電子檔案(電子檔請一律以E-mail的方式交寄,電子檔內請勿出現作者姓名),寄發至電子郵件信箱:sicl.ntucl@gmail.com。郵件標題格式須為:[投稿]〈篇名〉姓名;有特殊圖檔者可另寄文件稿兩份(姓名資料另紙書寫,論文本身請勿具名),至: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中國文學研究信箱」。經審查通過刊登後,需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一份,逕寄本刊編輯委員會,由本刊編輯委員會留存。

系統號:

O-003689

【徵稿】《臺北大學中文學報》徵稿啟事

標題:

【徵稿】《臺北大學中文學報》徵稿啟事

時間:

長期徵稿

內容簡介:

一、本刊為國立臺北大學中國文學系發行之學術刊物。

二、本刊以發表中國語文與中國思想及其相關領域之研究為主。

三、來稿以不超過兩萬字為原則,請參照「《臺北大學中文學報》撰稿格式」。

四、本刊稿件須通過兩位外審之匿名評審方能刊登。若屬於外稿,亦可交由一位校外專家與一位本系專任教師審查。

五、來稿一經刊登,致送本刊2本及抽印本50份,不支付稿費。

六、本刊不接受任何已刊登之論文,來稿請勿再投寄其他刊物。

七、本刊僅接受國內外大學專兼任教師的投稿。如有相當於同等級教師之專業人士投稿,此資格認定由本刊編輯審查委員會決定之。

八、本刊為半年刊,於每年3月及9月出刊,截稿日期分別為5月31日及11月30日。

九、寄件方式:檢附論文2份及個人資料表、著作權授權書(均含電子檔)寄到23741臺北縣三峽鎮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中國文學系「臺北大學中文學報編審委員會」收;聯絡方式:02-86746708,chinese@mail.ntpu.edu.tw

十、投稿著作所有列名作者皆同意其投稿之文章經本刊刊登後,即授權本刊單位以非專屬授權之方式再授權國家圖書館、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華藝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收錄於「國圖遠距圖書服務系統」、「凌網科技HyRead平臺」、「中文電子期刊服務(CEPS)」或其他資料庫中,並得為重製、公開傳輸、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等行為。為符合資料庫之需求,並得進行格式之變更。

系統號:

O-003690

【徵稿】《清華中文學報》稿約

標題:

【徵稿】《清華中文學報》稿約

時間:

長期徵稿

報導者:

thjcl@my.nthu.edu.tw

內容簡介:

1.《清華中文學報》創立於2007年9月,是以中國文史哲及跨領域研究為主的學術刊物,園地公開,歡迎海內外學者賜稿。

2.本刊歡迎研究論文、書評、專題訪談、思想觀點評論、學術現況反思等各類稿件。同時,也期待任何活化中文領域研究的論述形式。

3.本刊為半年刊,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出版,傳統卷冊和電子媒介雙軌並行,全年收稿。本刊採行「隨到隨審」制,審稿期約三個月。

4.來稿以未曾發表為限;已在網路上發表的文章,不予收錄。凡發現一稿兩投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日後本刊將不接受其稿件。

5.本刊以中、英、日文稿件為主。中文論文以不超過三萬字、英文論文以不超過A4紙30頁、日文論文以不超過A4紙55頁為原則,書評以三千字為限。特約稿件則不在此限。

6.本刊設編輯委員會,處理集稿、審稿、編印及其他與出版有關之事宜;來稿均經隱名審查人與編輯委員會審查,採用與否,將以書函通知。請自留底稿,來稿不再退還。

7.來稿格式請參考本刊所附之撰稿格式,以利作業。

8.文稿既接受刊登,來稿人應協助校稿,並有提供原始引用文獻以供檢覈之義務。

9.本刊不負責來稿內容之著作權問題(如圖、表、照片及長引文等),請作者先行取得著作權持有者之同意。來稿請勿發生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或侵害等情形發生時,概由來稿人承擔法律責任,與本學報無關。

10.本刊著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本刊享有著作財產權;日後除著作者本人將其個人著作結集出版外,任何人基於任何目的之翻印、轉載、翻譯等皆須事先徵得本刊同意後,始得為之。

11.通過刊登之論文,作者同意授權本刊得以紙本、光碟及網路等出版方式發行;並同意授權本刊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等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並得視需要酌作格式之修改。若僅同意以紙本形式發表者,請特別註明。

12.來稿刊出後,一律贈送當期《清華中文學報》兩本,抽印本二十份,不另付稿酬。書評作者贈當期二冊,不另贈抽印本。

13.來稿連同檔案,一律請附︰中英文篇名、中英文摘要(限五百字以內)、中英文關鍵詞(三到六個),文末請附「引用書目」。並請另紙註明中英文姓名、服務機構、職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帳號等聯絡資料,以便聯繫論文出版等事宜。

14.來稿請寄《清華中文學報》編輯委員會,地址:
•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 號
國立清華大學 中國文學系

•E-mail: thjcl@my.nthu.edu.tw

•線上期刊網址:http://www.cl.nthu.edu.tw/files/11-1278-7432.php

線上期刊網址:http://www.cl.nthu.edu.tw/files/11-1278-7432.php

系統號:

O-003691

【徵稿】第18期《屏東文獻》徵稿

標題:

【徵稿】第18期《屏東文獻》徵稿

時間:

2014年8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屏東文獻》稿約

本刊以保存鄉土資料、帶動研究屏東風氣、提供發表園地為宗旨

一、有關屏東縣之下列稿件、資料、圖片,均歡迎各界人士踴躍投稿,來稿以未曾發表為限:
(一).學術論著、譯述
(二).文物史蹟、文獻資料之研究與介紹
(三).民情風俗、歌謠諺語、宗教信仰
(四).人物傳記、口述歷史
(五).有關屏東縣之書評、書目
(六).田野工作報導

二、下期主題:城鄉發展與地方文化觀光,截稿日期2014年8月31日。

三、學術性論述類稿件以論文格式撰寫,最多2萬字(含電子檔),可含照片,並附300字內中文摘要及至多5個關鍵字,論文格式規範統一為頁下註,參考書目以姓名筆畫排序;其他類型稿件以不超過1萬字為度,內容務必據實考證,切勿虛構事實或類似攻詰情事。

四、來稿引用其它資料,請於文末註明資料來源或參考書籍。照(圖)片之取得及使用權須註明出處且由作者負責。

五、譯稿請附原文,並註明作者及出處。

六、來稿除實質內容外,本刊有權修改;不願修改者,應於稿面註明。

七、來稿一經刊出,撰稿以每千字伍佰元致酬並贈送該刊5冊;圖片、照片一張貳佰元整,每篇稿件最多支應照(圖)片費新臺幣壹千元整。

八、來稿得用筆名,但請署真實姓名、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服務單位職稱。

九、文字稿件與圖片恕不退回,請作者自行留存底稿。

十、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屬著作者本人,第三者若欲轉載、翻印、翻譯,請先徵得著作者及本處同意後始得為之;另本處保有日後推行文教業務再刊登以及網路數位化之權,不另支稿酬。

十一、若著作人投稿於本刊經收錄後,同意授權本刊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或其他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並得為符合各資料庫之需求,酌作格式之修改。

十二、來稿請檢附紙本及電子檔(可E-mail)各一份,郵寄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屏東文獻》收。

電話:08-7360330-3轉2112或08-7385866張小姐

傳真:08-7385866

E-mail帳號: a001464@oa.pthg.gov.tw

系統號:

O-003692

【徵件】「重現史語所」:老照片徵集活動

標題:

【徵件】「重現史語所」:老照片徵集活動

時間:

2014年8月31日截止

內容簡介:

一、活動宗旨:
本所自1928年成立至今,已有86年,我們希望透過老照片的徵集、整理、保存與數位化作業,使史語所的歷史影像得以完整重現並永久保存。所徵集的老照片,將擇期舉辦回顧展,藉由老影像、老紀錄,讓大家分享並延續史語所的記憶與足跡。

二、活動對象:全所人員(含退離人員)

三、活動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四、徵集內容:舉凡與史語所相關的工作、活動、景觀、人物、建築等等。

五、照片規格及說明:
(一)黑白、彩色、數位照片不拘、尺寸、件數不限。
(二)每張老照片以附上人、事、時、地、物等文字說明為佳。
(三)照片提供本所無償使用之權利,包括複製、重製、編輯、出版、公開展覽、網路展示、數位典藏等。本所將註明資料來源。
(四)照片若僅供數位化,需再取回者,另請註明。

六、收件方式:請將照片送至或寄至下列地址。
郵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30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秘書室 黃文宏 先生收
E-mail:huangwh@gate.sinica.edu.tw
網址:http://www2.ihp.sinica.edu.tw/
聯絡人:黃文宏 /電話:(02) 27829555分機860

系統號:

O-003693